自住房将设弃选次数限制:弃选超3次将剥资格
今后自住房将设置弃选次数的限制。昨日,北京市住建委就自住房申购的新规定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拟规定,购房家庭如果放弃选房超过三次,优先家庭将被取消优先资格,非优先家庭将被取消自住房购买资格。
无申购成本造成弃选率高
今年6月,北京自住房项目开始陆续摇号、选房,部分项目出现了高弃选率。其中,首个项目汇星苑18%的弃选率尚属正常,而后的悦都汇项目则有六成以上中签家庭弃选,再后来的汇景苑项目弃选率则达到70%以上,当代采育满庭春项目更是高达90%以上。
对此,业内专家分析称,除了部分项目位置较偏外,自住房没有申购成本也是弃选率高的重要原因。
目前,北京自住房按照项目申购,申购家庭可以申请任意一个自住房项目,甚至可以同时申请所有的项目。
为方便百姓,北京规定,只要是在一个项目现场提交资料的话,如果家庭情况无改变,就不用再次提交。也就是说,一个家庭如果在第一个自住房申请时完成了手续,那么今后再申请其他项目,只需要敲击键盘、点点鼠标就行。
毫无成本的申购,也就出现了许多抱着试一试态度的申购者。如悦都汇项目弃选家庭中,约14%的家庭称“未考虑马上购房”。
摇号前可“反悔”撤销申购
昨起,北京市住建委就《进一步做好自住型商品住房申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拟规定,购房家庭放弃选房超过三次,如果属于优先家庭,将取消自住房优先购买资格;如果属于非优先家庭,则将取消自住房购买资格。也就是说,前两次弃选还没有影响,如果第三次也弃选了,第四次就将受限。
不过,新规定中也提供给了申购家庭“反悔”的机会,已确认申购的家庭,在所申购的项目摇号前,可以登录自住房服务平台,主动撤销购房申请。撤销申请截止日期为公开摇号日之前两个工作日。
这样,如果申购家庭对将摇号的项目“不中意”,就可以在摇号前撤销申请,不参加此次摇号,也就不会计入弃选次数了。
市住建委表示,针对征求意见稿,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9月19日前以传真(号码:59958696)或电子邮件方式(邮箱:bjcyzx@163.com>bjcyzx@163.com)反馈给市住建委。
此前弃选次数是否计入?
有市民关心,此前的弃选次数会不会计入?对此,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规定正式实施起,新启动网上申购的自住房项目将按新规定执行。也就是说,之前的已经申购、摇号、选房的自住房项目,如果有弃选的情况,将不计入新规的弃选次数中。
哪些情况会界定为弃选?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摇号前主动撤销、房源售罄现场无房可选、企业未通知选房等情况,均不算作弃选。而如果是通知选房未到场、选房后未签约、签约后解除合同的行为,则会被认定为弃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