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00㎡瓷砖1成合格?江西一陶企陷入“色差门”

提要:8月13日,陶城报接到报料消息称,佛山市金乘日工业制品有限公司(下简称“金乘日”)和江西景陶陶瓷有限公司(下简称“景陶陶瓷”)签订7500.96㎡的仿古砖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金乘日认为景陶公司生产的瓷砖存在严重色差,要求返工后景陶提供的产品依旧不合格。在认为返工、退款等要求都不能满足的情况下,金乘日委托律师向景陶发出了律师函。

  8月13日,陶城报接到报料消息称,佛山市金乘日工业制品有限公司(下简称“金乘日”)和江西景陶陶瓷有限公司(下简称“景陶陶瓷”)签订7500.96㎡的仿古砖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金乘日认为景陶公司生产的瓷砖存在严重色差,要求返工后景陶提供的产品依旧不合格。在认为返工、退款等要求都不能满足的情况下,金乘日委托律师向景陶发出了律师函。

  金乘日是接到哥伦比亚客户的订单后,找到景陶合作的。据了解,他们提供原板给景陶公司,要求景陶按原板来生产,双方这是第一次合作。金乘日方面提供的信息称:

  2014年7月11日,金乘日与景陶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编号JXDOM1404)采购600×600(mm)仿古砖7500.96m2,总金额为119807.00元。根据合同约定,金乘日向景陶陶瓷支付生产定金36000元,景陶陶瓷在收到定金后7-15天内交货。

  7月25日,景陶陶瓷生产完毕,通知金乘日验收。

  7月28日,金乘日与其哥伦比亚客户质检员会同景陶陶瓷质检员对该批产品抽查。抽查结果发现,产品中存在严重的色差及阴阳色现象,且有大量的产品表面质量与原版样品明显不符——据介绍,金乘日要求生产的是亮光釉面,而景陶生产的产品不少是哑光。经协商后双方同意返工。

  8月5日第二次验货后金乘日方面认为,仍然有大量产品存在严重色差和阴阳色现象,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不足10.5%。因不满景陶处理问题的态度,8月7日,金乘日向景陶发出《退款通知》,要求退还包括试版费、生产定金和已开单产品共计38944元在内的款项。

  8月8日,金乘日再次发出《要求重新安排生产的通知》,要求景陶根据合同要求,在收到通知即日起三个自然日内重新安排生产符合质量要求及合同规定数量的产品。

  8月12日,金乘日委托广东都汇律师事务所发律师函致该陶企,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或交付质量合格的产品或退回全部货款,否则将提起诉讼,追究其违约责任。

  8月14日,陶城报记者试图联系景陶陶瓷方面负责人罗先生,还未能说明来意就被挂断电话。之后再给罗先生电话时,罗先生表示前两天双方已经同意降级处理,从优等品将为一级品。但是金乘日负责人李金表示他们并没有同意降级处理,要求通过半价处理的方式遭到景陶陶瓷拒绝。再给罗先生打电话时,罗先生再次中途挂掉电话。至截稿为止,双方还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

  李金跟记者介绍说,金乘日的质检在景陶公司待了30多天,两次验货、挑选后认为有500多箱勉强可以算合格,实际上里面也还有一些不符合要求的,但景陶公司生产了一共5000多箱产品,即使按500多箱计算也只有10%多一点的合格率,他认为这实在不应该。加上认为景陶公司处理问题的态度不好,他对景陶因此失去了信心。

  为何会出现货不对版的情况?色差又是如何判定的?事件双方的责任如何鉴定?应该如何防范出现此类情况?请关注后续深度报道。

新浪地产
关键词:陶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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