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宝鸡未来供热赶考 破解采暖费高价难题
来源:宝鸡日报 日前,宝鸡市《关于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开始实施,这份出台伊始即被百姓冠以“暖政”帽子的文件,第一次对全市供热计量推进进程列出了任务时间表,第一次对计量温控装置的采购、安装、维护划定了负责单位,第一次对供热计量改造方法做出了极具操作性的直接规定……
“《意见》出台,意味着全市供热系统将面临一次前所未有的‘赶考’,未来成绩如何,市场和百姓是最有资格的‘裁判员’。”市热力公司一名干部如是说。《意见》正式实施后,我市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将如何全方位推进?百姓又能从中得到哪些实惠?带着一个个百姓关心的问题,笔者进行了相关走访。
分户计量
破解采暖费高价难题
国家能源局相关资料显示,我国北方采暖地区供热采暖耗能占建筑总耗能的65%以上,有的地区甚至高达90%。一方面,城市在采暖季超高的煤炭消耗量既与环保理念相违背,更白白消耗掉宝贵的热力资源;另一方面,尽管政府补助力度逐年加大,但对于老百姓而言,每年付出动辄上千元甚至数千元采暖费用仍然颇为“肉痛”。
就宝鸡而言,每年供热期4个月,煤炭总消耗量达到20万吨以上,其造成的直接后果有三:其一,供热企业不堪重负;其二,百姓供暖支出难以下降;其三,据环保部门检测,冬季采暖期正是全市PM2.5最易超标的时段,冬季雾霾天气更是频频来袭。
大规模推广自主调节室温的分户计量供热方式无疑将有效缓解以上难题。根据相关媒体新闻报道,实行分户计量供热后,城市采暖季消耗燃煤节约15%以上,而户均采暖费用支出也减少10%以上。对于百姓而言,从长远角度讲,尽管需要为安装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支付一定费用,但安装了计量装置,通过合理有效的调节手段,在上班、出差、旅行、走亲访友、家中长时间无人等时间段,适当关小或关闭温控装置,用户的这种“行为节能”,在随后的几年中就能将这笔费用轻松省回来。
新出台的《意见》中明确规定,我市将在今年9月底前,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坚持公平负担”的原则和“面积预收、计量结算、多退少补”的机制,适当调整计量价格,修订完善全市供热计量收费相关政策。
需要指出的是,按照《意见》规定,已经自行安装热计量器的新建建筑,供热第一年先进行计量表计运行试验,仍按照现行面积热价计费。经专项验收合格,确认计量表计准确后,从第二年开始,按照供热计量两部制热价收取采暖费。同时,此前已自行改造安装的计量装置,由产权人负责维护管理,也可以委托供热企业对其进行维护管理。
政策越来越好,最终受益最大的还是老百姓。笔者从市热力公司了解到,目前全市供热计量基本做到了“当年改造、当年投用、当年收费”,2011年、2012年累计退费达到1100余万元,而2013年底纳入计量收费面积超过400万平方米,根据核算,2014年度退费额将达到历史新高。“就宝鸡而言,目前退费覆盖面和退费数额均走在全省甚至全国前列,目前退费面接近100%。”市热力公司一名主管领导告诉笔者,实际上,今年4月,市热力公司受邀参加在青岛举办的“第四届供热计量与能源服务国际论坛”,并以“真心实意推进供热改革,真金白银实施计量退费”为主线,介绍了宝鸡现有热计量改造推进情况,高额的退费,真实的数据获得参会同行一致肯定与好评。毫无疑问,在宝鸡继续深化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无疑是破解取暖费用高的一剂良方。
责权明晰
杜绝计量温控扯皮难题
分户计量的优势不言而喻,而落实这一“暖政”的关键恰恰在于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是否到位。笔者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不少市民对这项政策仍然有疑惑——以往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均由开发商完成采购和安装,而市场上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可谓“鱼龙混杂”,且后期运行维护均无法得到保障,如何让百姓真正放心地享受分户计量带来的实惠。
实际上,百姓的这一担心不无道理。实行分户计量后,曾经有用户非常注意节能问题,比如说在上班、外出时将整个房屋的温度调低,睡觉时将厅、厨、厕等场所的温度调低,通风换气时,预先关闭各暖气片上的温控阀……然而,做完这一系列工作后,年底结算时,却发现退费寥寥无几。经过热力公司专业人员上门检测,才发现是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出了问题。
类似的事情数不胜数。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安装不规范、维护不到位、售后不及时等诸多问题曾一度让市民非常头疼,而一旦开始维权,用户却时常落入产品厂家、楼盘开发商、安装工“互踢皮球”的尴尬境地,“暖政”随即走样。
针对这一问题,此次出台的《意见》,在充分调研市场的基础上,参照目前国内行业要求,做出了一个刚性规定,即“自2014年8月1日起,全市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的采购、供应、安装、竣工验收、计量收费、运行维护均由供热企业负责”。
这也就是说,政府在不增加百姓任何额外负担的前提下,将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纳入更为严格而规范的管制范围。按照规定,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将采用“专户管理、招标采购、政府监管”模式,费用由产权人或建设单位缴纳,供热企业招标采购,并负责安装及后期的运行维护。同时,供热企业还将与供热计量、温控装置的生产销售单位签订合同,明确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一系列内容。这项规定无疑将为“暖政”落地加上一道强有力的“安全锁”。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意见》“实行供热计量的小区,供热前,热用户可向供热企业申请停止供热,只缴纳30%的基本热费。停热用户中途恢复用热的,计量热费按实际用热量计算收取”。这项规定实际上赋予了百姓更多的选择权和带给群众更多实惠。
热力公司一名负责人认为:“《意见》中这项内容落实后,实际上只要是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出了问题,那热力公司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种‘一对一’的方式是杜绝推诿扯皮最好的办法,是全行业的共识,也是最切实可行的办法。”
全盘推进
分解市县建设速度难题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据了解,在2013-2014采暖季,市热力公司共节省标准煤1630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19.8吨、氮氧化物排放量36吨、烟尘排放量50吨。相关人士指出,这其中既有企业内部大力挖潜的原因,也有在采暖季中,全市计量收费面积进一步增加的功劳。
未来供热工作若想进一步节能减排,很明显,必须进一步加快全市计量收费
增长速度。笔者了解到,在举市一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今天,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主城区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必须达到40%,这是一道“硬杠杠”,如果迈不过40%这一门槛,将直接影响全市创文大局。
《意见》在工作目标中针对宝鸡主城区和各县区进行了明确分解规定。
按照《意见》,宝鸡主城区到2014年采暖期,“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本市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40%以上。当年竣工新建建筑供热计量及分室温度调控装置安装率100%,当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50万平方米”;到2015年采暖期“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本市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50%以上。当年竣工新建建筑供热计量及分室温度调控装置安装率100%,当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50万平方米”。《意见》对各县区的采暖同样做出详细规定,至2014年采暖期“各县、区供热计量工作全面展开,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占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15%以上。当年竣工新建建筑热计量及调控装置安装率100%;”到2015年采暖期,“各县、区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要占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20%以上”。
需要强调的是,《意见》规定“既有建筑应当按有关要求完成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后,符合分户热计量和分室温度调节条件,方可实施计量收费。”也就是说,既有建筑在改造中,符合相关条件将成为计量收费的前置条件,这无疑进一步规范了供热收费行为。“有了速度就有了规模,有了规模节能减排的成效才能进一步显现,老百姓也才能成为最大受益者。”市热力公司一名主管领导告诉笔者,市政府已经将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纳入对各县区年终综合考评的重要一环。《意见》已经出台,落实的过程无疑需要时间和实干才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