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腻坏了照明行业的“奶酪” 得治!

提要:近期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国务院关于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指出,地方政府隐瞒收入823亿元,违规补贴1261亿元。

  猫腻四:行业补贴乱象

  自《报告》之后,厦门信达、华灿光电等上市公司纷纷对外公告了收到各级政府财政补贴、资助资金的信息。经调查发现,LED企业成为近年来最容易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司,许多民营公司正是凭借这一优势拿到补贴,但是地方财政补贴乱象一直“隐隐作祟”。

  梳理近几年国家各部委、各省份年度审计报告发现,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总量达10298.4亿元,总量居世界第三。其中国家财政补贴在科研经费补贴这一块,“贪”、“吞”、“挪”、“骗”屡见不鲜。为了获得更多的科研经费补贴,形成的官商勾结,只需给官员一定的“返点”即可申请。

  好比去年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套取高额补贴事件在公众面前曝光,据国家审计署透露,该公司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通过将销售给大宗用户的照明产品以居民用户形式申报,套取中央财政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补贴资金345.5万元。事后,该公司已将该款项退还给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财政局。

  从这件案例中,看到的不仅仅是财政补贴被“骗”,更重要的是行业补贴的乱象。经过调查发现,原来一家LED企业要拿到政府专项补贴,只要“闯三关”即可。第一关是通过广东标杆体系认证,即LED产品的“广东标准”;第二关是加入多个LED产业联盟,经联盟推荐进“花名单”;第三关是过专家评审即可。由此可见,行业的财政补贴已经是灯饰照明行业的一种“潜规则”了。

  猫腻五:认证门槛低

  从行业补贴中就已经论述了一家LED企业要拿到政府专项补贴只要“闯三关”即可,其中就包括通过广东标杆体系论证,可见在国内的认证门槛并不高,以至于很多从事LED工作的人员到现在都搞不清楚什么是LED。某企业负责人还表示“中国的LED核心技术主要是在国外,对于我们来说,最关键的不是技术的创新,而是如何把产能做大,越大越好。”那是不是就意味着LED在国内的认证门槛就可以“随便”呢?这个问题值得政府和企业深思。

  同时,今年在继国家免检、中国名牌叫停之后,5月1日起新修订的《商标法》正式实施,“中国驰名商标”字样也明确禁止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这也意味着过去被看做是“金子招牌”的“驰名商标”已经不能再用于商品的包装宣传。但是,走访市场发现,仍然是有一部分产品仍然是打着“中国驰名商标”的字号,其实对于灯饰照明企业来说,“中国驰名商标”不能成为广告宣传卖点,商标法的新修订只会保护事实上的驰名商标,不会青睐那些傍名牌的企业,所以误将此也成为灯饰照明行业的“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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