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发文:新建筑必须强制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提要:兰州市日前印发《兰州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收费改革攻坚方案》,明确规定兰州市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必须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安装供热计量和自动温控装置,热量表和电池的使用寿命必须在十年以上,并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以上精度要求。

  来源:中国供热信息网 兰州市日前印发《兰州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收费改革攻坚方案》,明确规定兰州市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必须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安装供热计量和自动温控装置,热量表和电池的使用寿命必须在十年以上,并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以上精度要求。

  为推进兰州市供热计量收费工作,近日兰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兰州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收费改革攻坚方案》,明确要求在2014-2015采暖期,全市集中供热的新建居住建筑(2007年10月1日以后竣工)和经节能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全面实行计量收费,全市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居住面积占集中供热居住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新建建筑必须强制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新建建筑全面实行按热量收费是供热计量工作的重点,是完成国家园林城市供热计量任务的关键。中国供热信息网《方案》明确提出,兰州市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必须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安装供热计量和自动温控装置,热量表和电池的使用寿命必须在十年以上,并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以上精度要求,确保达到分户计量收费的必备条件,全市集中供热单位必须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建筑实行计量收费。

  供热计量推进不力者将追究领导责任

  《方案》要求,新建建筑供热工程要实行“两介入”,即供热管理部门和供热单位必须全程参与,实施供热工程,安装计量温控装置。市建设局、规划局、房产局、质监局要加强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销售、使用和计量产品质量监督等各环节的监督配合,确保新建建筑供热计量工程安全稳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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