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玻璃爆裂 高空坠落玻璃砸坏楼下车辆
本报记者 陈琼珂
钱真驾车拜访朋友,物业收取停车费后将他引导至一处车位。不料,邻近居民楼一外窗玻璃爆裂,将其车身砸伤。近日,上海一中院终审判决,认为“高温天气导致玻璃爆裂应当属于不可抗力”的辩解站不住脚,判令402室业主梅金赔偿钱真修车费用7300余元。
高空坠落玻璃砸坏楼下车辆
去年 8月 6日,上海的最高气温达40.6℃。临近中午,钱真驾车到柳州路一小区拜访朋友。在收取了10元停车费后,小区物业人员将钱真引导到一处空车位。下午3时多,几块碎玻璃砸在钱真的车身上,天窗玻璃被砸碎,车顶出现几处凹坑。原来,邻近居民楼402室的窗户玻璃破裂并坠落至楼下。
半个多月后,钱真拿着费用单据找402室业主梅金理论时,听到对方这样的回答,“玻璃爆裂系高温暴晒所致,属于天灾,我没有任何过错。”不欢而散后,钱真诉至法院要求梅金赔偿车辆维修费7300元及其他费用。
原审法院认为,虽然事发当天为高温天气,但并非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事由。梅金应预见到高温致玻璃爆裂的可能性,并事先采取必要措施。据此,法院判决梅金赔偿7300余元。一审败诉后,梅金不服上诉。
物业指引停车是否也需担责
本案二审的三个争议焦点十分清晰,合议庭逐一进行评析。
焦点一,高温天气导致玻璃爆裂是否属不可抗力?梅金在公安询问中陈述,“当天温度过高,且多天连续超过40℃”,新闻媒体也有高温晒爆玻璃的相关报道。据此,对事发当日高温天气可能导致阳台玻璃爆裂,是能够合理预见。原审法院所作认定正确,合议庭予以认同。
焦点二,物业公司是否有责?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指引钱真停放车辆,收取停车费并出具发票是其正常履行受托物业管理职责,其行为有相关的管理规定依据。梅金主张物业管理公司没有得到授权对外收费停车,对此却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据。因此,此节主张不予采信。
焦点三,钱真是否有责?钱真按照物业要求,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并支付相应的停车费,并不存在过错。 (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