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文件:承包地“三权分离” 相关法律待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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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 给农民带来更多实惠
承包地“三权分离” 相关法律待修订
新世纪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11份中央一号文件19日由新华社受权发布。这份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文件指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激发农村经济社会活力;要鼓励探索创新,在明确底线的前提下,支持地方先行先试,尊重农民群众实践创造;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允许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要城乡统筹联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从农田到餐桌
农产品数量质量要保安全
文件确定,以解决好地怎么种为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以解决好地少水缺的资源环境约束为导向深入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以满足吃得好吃得安全为导向大力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
中国农科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所长秦富说,去年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20字方针,这次中央一号文件则提出抓紧构建新形势下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体现了把粮食安全作为重中之重的地位,上升到了基本国策。
文件提出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对此表示,此次文件和以往最大不同在于,从注重数量转为数量质量并重,以可持续的方式确保数量、质量双安全。这是解决当前人们对农产品信任危机的根本手段。
抓紧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建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
文件提出,促进生态友好型农业发展,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加大生态保护建设力度。抓紧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为此,国家将完善森林、草原、湿地、水土保持等生态补偿制度,继续执行公益林补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建立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地、重要水生态修复治理区和蓄滞洪区生态补偿机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程国强说,我国农业资源环境已到了承载极限。土地重金属污染、地下水的过度开采、过度使用化肥农药等问题,急需得到切实有效改善。农业资源要得到休养生息,政府必须要有配套措施,保证农民收入水平不降低。我们这一代人要承担农业资源与粮食生产能力代际传承的历史责任,留一点良田给子孙后代。
不让乡村成故园
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
文件提出,城乡统筹联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对此,文件确定了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重点工作。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如何建设美丽乡村值得研究。未来我国即使实现70%的城镇化率,还有四五亿人在农村。农村环境改善,政府要积极承担,不能成为记忆中的故园。
承包地“三权分离”
相关法律待修订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成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大平台、新亮点。文件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党国英说,一号文件提出一系列改革措施,其中的重大问题归根到底都涉及农村土地。
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主任孙英辉表示,文件提出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正式提上农村土地制度和产权法治建设层面,再一次推动农村生产力的大释放。依法推动承包权主体同经营权主体分离,是生产力、生产关系调整之必需,也是保障农民权益当务之急。
孙英辉说,文件多次提出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当务之急,包括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承包经营权分离、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等涉及产权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应坚持顶层设计、长远立法与试点结合,可以确保改革红利最大释放并用之于农。
据新华社
一号文件的新亮点
粮食安全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主销区也要确立粮食面积底线、保证一定的口粮自给率。
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
农产品市场调控
鼓励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大宗农产品政策性收储。
农业补贴
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按实际粮食播种面积或产量对生产者补贴试点。
土地承包
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
征地制度
除补偿农民被征收的集体土地外,还必须对农民的住房、社保、就业培训给予合理保障。
建设用地入市
加快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
宅基地
慎重稳妥推进“宅基地流转”,有关部门提出试点方案,各地不得自行其是、抢跑越线。
转移人口市民化
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
规模经营
探索建立工商企业流转农业用地风险保障金制度。
乡村治理
探索不同情况下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
科技创新
推行农业领域国家科技报告制度。
社会化服务
推行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等社会化服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