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完成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

  至今年元旦前,我市基本完成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工作。2013年,我市把实施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点工作,改造任务为4072户,其中潮南区1725户、潮阳区2347户。

  据介绍,按照省有关文件要求,每户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建补助2万元,其中中央、省财政每户补助1.5万元、市财政每户配套3000元、区县财政每户 配套2000元,其中市、区两级配套5000元可统筹用于有关村庄公共设施和村容村貌整治建设。我市还按照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一点、银行贷一点、社会捐 一点、帮扶单位助一点的办法,在财政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多渠道多形式筹集改房建房资金。

  在改造中,潮阳、潮南两区从整治农村“脏乱差”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入手,结合住房改造建设,统筹制定村庄整治规划。同时选择具有一定改建规模的村庄开展幸福安居示范村建设,切实把示范村建设成为具有地方特色、生态宜居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记者 陈洪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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