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房租太低 房东要提前解约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杨榕 记者 贾晓宁)2009年,小张在建邺区租赁一处门面房开小吃店,合同一签5年,租金每年两万,一年一交。而这个地段人流量不算大,小张勉强维持生计,但是后来随着门口的马路拓宽,人流量增大,人越来越多,小张的小吃店的生意越来越红火。不过,赚钱的同时,小张也招来了麻烦。

  原来,房东老李看到自己的门面房升值了,尤其是周围其他的房子都房租猛涨之后,开始不平衡了。但是,由于和小张签约5年,他又不甘心这么红火的门面每年只有2万租金,于是前两天找到小张,要求加租。老李态度强硬,要么加租,要么小张滚蛋。但是小张拿出当年签署的合同,白纸黑字,据理力争。两人在小张的店里吵了起来,只能报警解决。后此事被转到社区司法所调解,由于小张手握租房合约,白纸黑字写得明白。现在是老李自己单方面要求加租,属于单方面违约行为。小张开始坚持既不肯加租,也不肯让出房子,两人在派出所又争吵起来。后来,经过调解员的耐心劝解,小张同意提前解约,但是要求老李把时间向后延长一段时间,给自己寻找新店面的时间,同时老李赔偿小张违约金10000元,双方握手言和。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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