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未按时维修保养可罚10万 将于元旦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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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未按要求维护保养电梯,最高可罚责任单位10万元。省质监局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简称《特种设备安全法》)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电梯间贴维保责任人
电梯等设施发生事故后,相关责任人违法成本太低,导致部分责任人依然我行我素。省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蒋新祺介绍,新法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如使用单位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等。
电梯发生安全事故,不少是因为长期缺少保养所致。“我省电梯维保将实行首付责任制,登记证上写明责任人。”省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局长段芳英说,推行电梯使用登记证,我省电梯间里将不再是张贴电梯检验合格证,而是使用登记证, 目前已在长沙开始实行,预计明年在全省推行。
“钱不够”,须先赔消费者
另外,电梯等特种设备在发生事故后,责任单位在上缴处罚金与赔偿百姓伤亡时,面对资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时候,新法规定责任单位要首先考虑老百姓,先行赔付消费者。
新法还确立了重点监管原则,就是要对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人员流动量大的公众场所的特种设备包括电梯,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
延伸
全省8万电梯
一成带“病”
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八大类设备,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设备。目前,我省特种设备已超过20万台,其中电梯有8.1万多台,问题电梯及超期服役的电梯在10%以内。全省电梯数量每年以20%—25%的速度增长,增幅最大的属长沙地区。目前长沙有电梯6.7万多台。(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