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探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黄土地"成"金土地"
如何唤醒农民手中的土地等“沉睡资产”,是长期制约我国农村发展和农民致富的关键瓶颈。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
地处中部农业大省的武汉市,通过健全完善农交所“软硬件”功能配置,规范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在适度集中、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充分激活农民承包地的流转、抵押、担保权能,探索出一条将农民手中“死资源”变“活资产”,实现要素集聚、效能提升的农村生产改革之路。
产权交易盘活土地资源
拥有土地资产,却无法获得贷款扩大生产,曾一度是武汉恒丰水产专业合作社最头疼的事。地处黄陂区的恒丰合作社成立于2009年,共有社员258户。恒丰合作社理事长谢保国说,两年前,鲜鱼市场行情火,合作社成员都希望多投鱼苗和鱼料。
扩大鱼塘养殖能力,意味着要增加投入,农民手中积蓄本来就不多,就只能靠融资。谢保国回忆说,2011年,他跑遍了几乎全市所有银行,希望能够用合作社的一万亩多鱼塘水域抵押贷款,可银行答复都是“鱼塘水域没有所有权,合作社也没资产可抵押,贷款即使给指标,上面也批不下来”。
谢保国偶然得知,武汉市正在对农村资产进行确权,鱼塘等资产确权录入登记后,即可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确认政策后,谢保国和其他社员二话不说,立即将鱼塘水域经营权在武汉农交所登记,随后就从武汉农商行获得50万元贷款,扩大再生产。当年,社员每户就增收3万元。今年又贷款80万元,增加鱼苗投放后,预计每户增收5万元问题不大。
武汉恒丰水产合作社贷款经历前后变化,看似简单,背后却经过了一系列复杂的改革设计。2009年4月,继成都之后,武汉成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并建设区、乡两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及市场体系,交易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荒地”使用权以及农业生产性设施使用权等9大类,这为众多农户和合作社确权融资提供了前提条件。
“农交所的工作主旨,是要使农村、农民拥有的各种财产商品化、货币化搭建平台。”武汉农交所总经理孙晓燕说,软件上,农交所建立农户土地产权交易风险保障金、托管预流转、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等机制,设立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硬件上,在各涉农区建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分所,乡(镇、街)建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站,村设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信息员,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使之逐步建成华中地区农村产权的产权交易中心、信息中心、结算中心、托管中心和融资中心。
据介绍,武汉农交所成立4年间,组织各类农村产权交易1599宗,交易金额96.51亿元,涉及农村土地面积96.26万亩,惠及16万农户;联合金融机构,为农业企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等,发放农村综合产权抵押贷款11 .25亿元,其中单笔最高金额达5500万元。
多种模式促进土地流转
平台建立后,如何发挥农交所的资产货币化、流动化功能,改变农民传统分散经营、聚集生产要素、提高生产效率,仍有大量工作要做。
在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期间,武汉积极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武汉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尊重农民意愿,大胆创新,创造了龙头企业带动、主导产业带动、集体经济组织带动、吸纳社会资本带动等一批具有武汉特色的土地流转模式。
在武汉黄陂、新洲、蔡甸共流转土地近两万亩种植蔬菜的星广地农业基地中,《经济参考报》记者看到,成批蔬菜大棚林立在田野间,却很少看到农民集中劳作场景。
星广地公司总经理李梅珍说,由于种植规模扩大,传统的雇请农民为公司集体打工的方式效率不高,企业特意选择分户种植承包制:企业将土地平整、建好大棚后,为愿意承包的农户免费提供种植、采收技术和蔬菜大棚,低价提供种子、化肥、农药;企业以高于市场价水平收购农产品,按量付费,不发工钱。
黄陂区三里街一位赵姓农民告诉记者,他承包了两亩多大棚,一天最高可收广东菜心600斤,按每斤8毛钱收购价计算,8天就将近4000元,而广东菜心生长周期短,除两个半月冬休期外,平均28天即可收一茬“这收入可比单纯打工或自己种地高出一大截”。
“‘公司 基地 农户’的分户种植经营模式,核心建立在土地统一流转、统一平整、统一标准、统一加工基础上,如此企业可以采取生产要素集中,生产劳作分包的方式,最大化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李梅珍说。
武汉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得益于在土地流转基础上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目前武汉农业已探索出“龙头企业规模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土地股份合作社、种养大户或家庭农场经营”、“公司 基地 农户经营”等模式。截至9月,武汉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63 .2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53.18%。
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带来的直接好处就是土地产出率大幅提高。武汉市农业局经管局土地承包管理科科长王文才说,通过积极引导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向主导优势产业和重点区域集中,武汉市农产品正规化基地累计达到125万亩。经核算,从全市平均水平来看,规模经营的劳动生产率是分散经营的1.9倍,成本只有分散经营的70%。
配套机制仍需健全
一些业内人士和专家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武汉市在探索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诸多创新实践值得推广,但若需全面推开,还需从三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
一是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配套措施。拓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抵押融资渠道,重点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以农民为主体的经营主体,引入抵押物价值评估和经营主体信用等级评估机制,加强风险监控,并建立农业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降低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经营风险。
二是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的监管措施。专家建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制定政策性文件,对不同的土地类别、不同的经营主体、不同的产业设置不同的流转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鼓励和提倡以农民为主体的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两型农业和循环农业,谨慎对待社会资本大面积集并土地,严格控制或不予审批超大规模集并土地流转项目。同时,探索出台履行合同的年度审查制度,对不经审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破坏耕地属性的,要加大惩治和处罚力度,直至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三是加大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扶持资金投入。武汉市农村经管局局长李贤明说,要加大对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扶持力度,对土地流转双方均给予政策性补贴,充分调动农户流转土地的积极性。在资金安排上,重点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倾斜。加大对土地信息网络的建设、电子档案管理等设备的扶持力度,全面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并重视经管基层队伍建设,理顺管理体系,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保障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