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兴大厦及“家和苑”18#楼公租房摇号、选房公告
为切实做好城区公租房配租工作,充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分配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现将民兴大厦及“家和苑”18#楼公租房配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配租申请及房源基本情况:
经审核公示,符合配租资格的共225户,报纸公示216户,房管局网站变更、补充公示12户(含报纸公示3户)。
民兴大厦公租房共申请203户,单间和一室户型51户,二室户型152户。本次配租房源为民兴大厦1#、2#楼,共205套。
(1)单间和一室户型房源52套,1#楼2-26层。
(2)二室户型房源153套,1#楼2-28层,112套;2#楼2-10层,41套。
“家和苑”公租房共申请22户,一室户型10户,二室户型12户。本次配租房源为“家和苑”18#楼,共24套。
(1)一室户型房源11套,“家和苑”18#楼2-8层。
(2)二室户型房源13套,“家和苑”18#楼2-7层。
二、配租方式:
1、实行公开摇号、选房配租。在社区、用人单位受理审核公示,市、区房管局复核公示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集中统一摇号分配。
2、为保证摇号、选房全过程公开透明,邀请市监察局、市公证处、新闻媒体、市房管局监察室及申请人代表参加。
三、摇号、选房时间:2013年12月16日上午9:00。
四、摇号、选房地点:车城路112号民兴大厦楼前小广场
五、相关要求:
1、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资格证,按摇号公告时间提前半小时到达摇号地点,经工作人员审验后,进入摇号现场。
2、摇号、选房规则及相关程序,以现场公布为准。
3、原则上由申请人本人参与摇号,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可委托他人1名代为摇号。受托人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书、社区或区房管局证明、委托人身份证,经审验后,方可参与摇号。
4、每位申请人只能参加一次摇号、选房。
5、本次放弃选房权利的申请人,从即日起半年内不再受理其各类保障房申请。
6、申请人以欺骗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得实物配租的,经查实,取消其配租资格。
7、进入摇号现场的申请人,须严格遵守现场纪律,自觉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摇号、选房顺利进行。
8、所有申请人依次摇号、选房完毕后,由市公证处对摇号、选房结果进行现场公证。
9、参加实物配租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0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