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协就45家房企巨额欠税质疑召开新闻通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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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针对央视披露房企“欠税门”一事,多家大型房企给予了正面回应,表示报道有曲解之意。26日下午,中国房地产协会联合多家知名房企代表以及众多业内人士和新闻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房企“欠税门”做出了正面的澄清。

  11月24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了一则新闻称:包括SOHO中国.万科.华远在内的45家大型房企,均有土地增值税拖欠行为。2005年至2012年的8年间,未交的土地增值税总额超过3.8万亿元。一石激起千层浪,此报道立刻在社会各界引发了广泛讨论

  针对此事,多家大型房企给予了正面回应,表示报道有曲解之意。26日下午,中国房地产协会联合多家知名房企代表以及众多业内人士和新闻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房企“欠税门”做出了正面的澄清。

  王惠敏:各位领导、各位业界的朋友、媒体界的朋友,最近央视发出了房企欠缴税款的报道,引发了社会高度的关注。关联的行业房地产企业也好,税务部门研究机构,普遍分析认为,欠税说法判断有误基本是这个判断,媒体也做了相关的报道。为了更好的把握和了解企业依法纳税合理经营规范运作的一些实践,更多的了解和把握这些情况,我们今天下午想开一个中国房地产协会牵头的一个情况通报会,了解一些情况。出席今天会议的有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先生,有我们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的秘书长、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苗乐如先生,有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著名企业家、理论家,大家很熟悉和喜欢的任志强(微博 博客)先生。我们同时还请了其他地产集团的相关负责人,还有几家企业因为已经做了一些交流,所以今天的会就不再来了,同时出席会议的还有一些媒体的,新华网的、新浪乐居的、中华网及人民网的几位朋友,在此一并表示感谢,今天下午的会由中国房地产业秘书长苗乐如老师来主持。

  苗乐如:请朱会场做个开场白。

  朱中一:第一点,作为我们协会来说,我们是欢迎央视跟主流媒体对我们行业的监督,我们非常欢迎。而且我们要求我们的企业,对央视反应的问题进行质查,看有没有这个问题,因为现在我们还在进行党和群众教育,要求各行各业认真听取社会的意见,某种程度上讲央视反映的意见也是我们现在正在考虑的一个问题,我们协会在群众问题教育当中,怎么样广泛听取意见,怎么样提高我们行业协会的公信力,加强行业的自律和企业的诚信建设,我们最近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要求企业一方纳税一方接应作为基本的内容,看将来怎么样更好的贯彻。

  对于央视报导,有些他毕竟根据两个,一个是行业律师,一个是会计业的测算的数字里头,难免有不完全准确的东西,我想这个企业有待澄清,作为我们来说,我自己觉得可能有些数字上的问题也需要商量。报导当中提出来,房地产行业的毛利率是超过34.63%需要缴纳土地税,是不是有这个规定我还不知道,他引用这个数据55.72,我有请有些人查了一下,在2005年到2012年,国内A股的上市企业当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各年度平均毛利率依次为26.01%、28.71%、33.78%、36.46%、35.47%、37.79%、39.92%和33.37%。

  如果用这个数字的话,当然这个数字你们用的时候再核对一遍,报导里讲的房地产行业的毛利率是55.7%显然有差距。而且我们这些公司都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一般来说他的经营质量和企业的盈利水平相对比较高,上市公司都没达到这个水平,对不对?你想整个行业可能这个数字就有点偏离了。就是举这个例子,并不是说这个问题不存在。

  第二个观点,根据2010年国家税务局两个文件。土地普遍采取预征的办法,它有一个规律就是什么呢?预征了以后到最后项目可能销售额结算,从预征到结算有一个时间,因为项目开发时间还比较长。有一些企业它客观上在预征的时候,作为企业来说它就预提了。会计上的预提,跟可能报导里头说的及时的缴纳它可能两个是不同的概念,房地产企业有点预期,按照会计上的配比与谨慎性的原则,与尚未达到清算条件的项目进行预提,预提可能分年度的,这个里头操作可能依然有一些差距。

  还有一个我又看了一下这个文件,还是国税法201035号,还有一个核定征收,一征收预期的,核定征收的。对于核定征收的,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从严从高核定收购。核定征收原则上不低于5%,区别不同类型制定征收率。我想可能实际上有两种,一种是预征的,一种是核定征收的,当然核定征收多少心里有数,它在征收过程当中,加上最后的清算,有三个方面的办法。报导里的数字,预征的数字,核定的数字最后清算的数字,它难免有一个出入,这是第二个我的观点。

  第三个我的一个观点,就是根据国家的要求,我们还是要求我们的企业能够及时的依法进行清算,如果你项目完了,那么就依法进行清算。当然在清算过程当中,由于各类的扣除成本可能比较复杂,那个可能跟税务部门开会交涉,按照国家的规定,应该是多退少补的,实际过程当中,税务部门是不是多退少补也有一些操作上的问题,这些问题应该咱们企业和税务部门协商解决好这个问题。

  我当时说了这么一个观点,我自己看了一下,因为昨天我认真的学了一下这个规定,就是国家土地征收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现行的方法来说,有些条款可能需要调整,它譬如讲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问题,财务费用中的支出,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差,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容许据实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这款在2010年时是可以的,这几年实际上房地产融资渠道,多渠道一个,有些通过基金,有些通过什么东西,它的利率肯定是比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肯定要高,这种情况下怎么样来客观的来扣除财务当中的一些错误问题,还要研究。与税务部门交涉的时候,这个也是需要处理的问题。这是我的第三个观点。

  第四个观点我也谈了一下,目前我还是讲的第三个观点。从方向上来讲,我自己感觉到,房地产的税费种类很多,从今后的改革方向上来讲,我就说了一下,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房地产的有关规定,在18条里头专门讲到了,要健全房地产的立法,房地产税的立法,然后在27条里头讲到了税收的法定原则,我自己我以前也建议,就是在房地产的整个的立法当中,怎么样咱们,因为有些税费该清理的清理,有些税费该合并的合并,按照过去十六大精神一个原则,减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来清,该合并的合并。当然将来在房产税问题上也有这个问题,怎么样开征房产税的问题。土地征收税、企业所得税之间有没有重叠,因为这些问题没有正式考虑。这类问题要考虑,房地产今后的发展方向,十八届三中全会定的一个原则,要健全房地产税的立法,而且税收是法定原则,这种改革方向是进一步需要解决的。

  这四个方向是昨天我跟人民网的小李打电话时基本上把这些观点都说了,其它的当然作为企业操作层面上的东西,可能还有好多具体问题,但是我们整个来说,欢迎各位媒体对我们这个事业的关心,对于我们来说我们还是希望媒体对我们这个行业的监督,我们也要求我们的企业,能够对照咱们国家的法律法规对照看看,怎么样做好依法纳税的工作,有些工作该建议,我们会提出我们的建议反映我们的情况。我这几个观点是一样的,昨天我跟人民网小李讲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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