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梯监管改革全面铺开 11万台电梯要买事故责任险_新浪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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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电梯监管改革全面铺开 11万台电梯要买事故责任险

提要:昨天,深圳市电梯安全监管方式改革动员部署大会召开,备受关注的深圳电梯监管改革由此全面铺开。使用频繁,且载荷量大,仅就地铁而言,二期线路的开通,每天就有超过200万的乘客乘坐地铁电梯;

图为深圳北站,乘客乘坐扶手电梯。深圳商报记者 林晓斌 摄

  来源:深圳商报

  昨天,深圳市电梯安全监管方式改革动员部署大会召开,备受关注的深圳电梯监管改革由此全面铺开。针对电梯发生安全事故时“小事故不愿赔偿、大事故无力赔偿”难题,此次改革决定建立电梯事故责任险制度,全市11万台电梯将争取在2014年年底前投保覆盖面达80%以上。

  据了解,目前,深圳电梯使用总量已达11万台,位居北京、上海之后,列全国大中城市第三,全省第一。而且,深圳电梯以每年近万台的速度增长,总量大、增速快是深圳电梯使用的显著特点。

图为景田地铁站,一女士推着婴儿车走出垂直电梯。 深圳商报记者林晓斌 摄

  此外,深圳电梯还有几个特点:

  一是市场品牌杂,以使用中低档电梯数量居多。高档知名品牌如日立、上海三菱、奥迪斯、通力、迅达等仅占市场份额的36.2%,中低档约占63.8%;

  二是使用频繁,且载荷量大,仅就地铁而言,二期线路的开通,每天就有超过200万的乘客乘坐地铁电梯;

  三是电梯维保行业准入门槛低,生存竞争激烈,在深圳工商登记注册的电梯维保单位数量从2003年的60多家发展到现在的253家,但电梯维保价格从2003年每台每月平均几千元降到现在的几百元左右;

  四是相关环节多,主体多样化,在深圳开展业务的电梯相关单位(含外地企业)中,制造单位有176家,安装单位有323家,维保单位有324家,使用单位约2.5万家,从业人员有4万余人。

  针对电梯发生安全事故时“小事故不愿赔偿、大事故无力赔偿”难题,此次改革决定建立电梯事故责任险制度,深圳全市11万台电梯将争取在2014年年底前投保覆盖面达80%以上。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廖远飞说,电梯监管存在四大难点:一是电梯安全责任主体不明确,安全责任无法有效落实;二是维保行业恶性竞争,维保使用管理不到位;三是老旧电梯量大,运行故障频率较高;四是市民乘梯安全知识普及度不高,违章使用时有发生。

  为解决监管难题,今年初,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着手研究电梯安全监管方式改革。改革方案设计过程历经5个多月,经该局会同市法制办等多个部门多次研究,历经多次修改。9月26日,《深圳市电梯安全监管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市政府同意以该局名义印发。

  据了解,此次改革共计推出八大创新性措施。根据改革方案,明确电梯主体全责关系,使用管理者(即物业公司)应对电梯的安全使用承担首负责任,当发生电梯事故或故障而造成损失时,对事故受害方承担第一赔付责任;建立预防性维系制度,鼓励通过“全包式”维保并约定故障率指标,实现预防性维修,推动建立制造单位从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到维保的全过程终身服务负责制,促使电梯生产责任主体单一化,倒逼制造单位从源头抓好电梯质量关。

  此次改革的另一大亮点,就是引入作为兜底作用的保险机制。通过建立电梯事故责任险制度,解决电梯发生安全事故时“小事故不愿赔偿、大事故无力赔偿”难题,同时通过保险费率调整机制倒逼投保人主动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积极防范安全风险。根据深圳市特种设备协会目前谈判的初步结果,基础保费为每年80元,根据梯种和电梯规格、电梯年限等因素影响,会在56元至300元之间浮动。最高赔偿为每梯300万元,每人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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