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对稳定房价有重要意义
十八届三中全会日前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今日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决定》把现在城镇化的关键性问题都提了出来,主要是解决两个城镇化:人口的城镇化和土地的城镇化。这显然就是要改革土地政策土地制度,同时对社保问题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也加以重视和强调。
《决定》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对此,倪鹏飞说,过去的城镇化,是土地的城镇化,只要地不要人,所以会出现半城镇化的情况。所以要呼吁把城镇化的重点放在人的城镇化上面,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决定》讲的这些方面,落脚点都在这上面。“大概有三个方面的工作,一个是户籍制度,一个是土地制度,还有一个是农业转移人口的公共服务问题。最后落脚到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问题上,既有目标重点又有保障措施”。
《决定》提出,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这个不做,就不能解决土地财政问题。”倪鹏飞认为,“过去就是有顾虑,害怕管理制度不健全,地方政府滥发债,发了还不了。但有风险我们也要做,通过完善金融监管制度加以防范。”
倪鹏飞分析,《决定》中提出的“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太重要了。“过去我们一直在强调保障房的建设问题,但是,有一个很大的缺陷,就是没有解决融资体系的问题,就是钱从哪里来。过去的土地财政,依然成为地方政府解决基础设施等其他公共服务的重要来源,要破除土地财政,较好地解决基础设施的融资问题,前提是要解决新的融资体制问题”。
他指出,这对房价问题来说有很重要的意义,是完善保障性住房体系的一个步骤,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会有积极作用。“从长期来看,有利于房价合理回归,房价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