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将重点监管“特殊”大地块
建设项目用地信息须挂牌公示
从现在开始,建设项目单位应制作《建设项目用地信息公示牌》,并在项目所在地醒目位置挂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国土资源部今日表示,该部将对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情况实行全程监管,除要求悬挂公示牌外,该部还表示,今明两年将重点监管已经供应的“特殊”大地块。
2012年,国土资源部选择常州、海宁、合肥等6个市县,就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建设进行试点。借鉴试点经验,国土资源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对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情况实行全程监管。
国土资源部要求,土地出让合同签订或土地划拨决定书下发后,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提取《建设项目用地跟踪管理卡》,对已供土地的公开信息、出让价款缴纳、开竣工时间、定期巡查等情况,作出详细记录,作为开展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的基础。同时,建设项目单位须制作《建设项目用地信息公示牌》,在项目所在地醒目位置挂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国土资源部要求,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行现场核查,获取同一角度、不同时期全景照片,并将核查记录上传监测监管系统。
强化对闲置土地的处置也是国土资源部重点强调的内容。国土资源部表示,对于确认的闲置土地,要有针对性地提出处置方案,要在门户网站和中国土地市场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抄送金融监管等部门。
对于如何防止企业囤地、圈地,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重点把关毛地出让、违规设门槛出让、明显大规模出让的地块,必要时或要求市县出具项目节地分析报告。同时,要求着重解决开竣工约定不明确、开发周期过长、规划条件给定不清的问题。
国土资源部表示,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将把已经供应的“特殊”大地块作为今明两年的监管重点,依法、依规、依合同进行监管或处罚。
此外,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建立诚信档案,根据监测监管系统中土地使用权人违规违约记录,分级建立用地诚信档案。对于未按要求提交开竣工申报书、未按合同约定开竣工、不及时缴纳土地价款的,列入市、县级诚信档案;对于在省域内存在闲置土地的,列入省级诚信档案。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定期通报辖区内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并将土地利用动态巡查情况抄送银行、银监、证监等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综合防控。(记者 郄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