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房地产闲置土地超1万公顷 同比下降近5成
日前,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对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情况实行全程监管。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表示,今、明两年,土地利用动态巡查要将已经供应的“特殊”大地块作为监管重点,依法、依规、依合同进行监管或处置。
另据记者从11日召开的全国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现场会获得的信息,截至今年5月31日,全国闲置土地3.55万公顷,其中房地产闲置土地1.07万公顷,均比去年同期下降了近五成。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新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对涉嫌闲置的建设用地,在预警提示的基础上,抓紧进行调查、认定,摸清底数,全面掌握闲置土地情况,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录入监测监管系统。对于确认的闲置土地,要有针对性地提出处置方案,依法稳妥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同时要在门户网站和中国土地市场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抄送金融监管等部门。
为防止企业“囤地”、“圈地”,胡存智表示,近期将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强化供前审查。各省要切实承担起出让公告审查的监管责任,对于毛地出让、违规设门槛出让、明显大规模出让的地块做好重点把关,必要时要求市县出具项目节地分析报告。二是严格供应合同管理,着重解决开竣工约定不明确、开发周期过长、规划条件给定不清的问题。三是改进供后监管。切实按合同加强地块开发利用管理,土地利用动态巡查要将已经供应的“特殊”大地块作为今、明年的监管重点,依法、依规、依合同进行监管或处置。
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主要包括建设项目跟踪、信息现场公示、价款缴纳提醒、开竣工预警提醒、开竣工申报、现场核查、闲置土地查处、建立诚信档案等八方面内容。
其中,建立诚信档案是根据监测监管系统中土地使用权人违规违约记录,分级建立用地诚信档案。对于未按要求提交开竣工申报书、未按合同约定开竣工、不及时缴纳土地价款的,列入市、县级诚信档案;对于在省域内存在闲置土地的,列入省级诚信档案。
2012年,国土资源部选择常州、海宁、合肥、瑞金、临沂、东莞等六个城市,就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建设进行了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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