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右江花园小区物业超标收电费 物业公司被处罚

  一般商业用电的价格是0.9055元/千瓦时,可是南宁右江花园小区物业向商户收电费时价格为1.3元/千瓦时。商户认为物业所收的电费价格贵,于是拒交电费,物业就停商户的电。

  7月3日上午,在右江花园小区沿街商铺经营餐饮店的张女士提供的《右江花园小区2013年4月收费通知单》显示:她4月份的用电量是13320千瓦时,单价为1.3元,费用合计17316元。她说:“按这个标准收费,我一个月就被多收5255元,我不交钱物业就停电,十分影响生意。如果物业按规定收费,我马上交。”

  据介绍,小区临街商铺有11家商户,电费按这个价收。经营会所的张先生说:“我咨询了周围其他小区的商铺,大家都是按物价局的规定收费。我被停电3次了,每次损失都很大。”

  据介绍,6月17日,小区商铺遭停电,商户们找物业询问原因,工作人员说“供电设备出故障,已拨打供电抢修热线”。商户们拨打供电抢修热线核实,得知该小区那一天并没有报修任何故障,便向媒体投诉,但记者还没到,就来电了。

  南国早报记者来到物业办公室,该小区物业公司——南宁正大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正大公司)的黄经理、小区业委会成员、凤岭南社区和青秀区的相关工作人员正在开协调会,黄经理让记者到外面等。

  业委会刘主任介绍说,今年初,因前期物业服务差,小区想选聘一家好的物业公司。当时,经他们单位工会的领导介绍,正大公司参与投标并胜出,2月份进驻小区。她说:“两个月的试用期内,正大物业表现很好,业主有求必应。试用期过后签了合同,服务质量立即下降。近日,我打电话给黄经理,她常不接也不回,我们很无奈。”

  记者再次回到物业办公室时,黄经理已离开。几次电话联系后,她在电话中解释说,这样收商户的电费有3个原因:1.小区交房时,开发商曾与业主签订合同,约定商业用电按这个价格收;2.商铺前有路灯,公摊费用含在内;3.变压器和供电线路有损耗,商户要承担。以上几项加起来,就是这个价。她还说,该小区的电费是预付费,物业垫付了不少钱,如果业主不交钱只能停电。黄经理最后表示:“下月起,我们克服困难分项收费,公摊费另计。”

  7月4日上午,物业再次停了张女士的电,她便自行供电。

  7月4日下午,记者从南宁市物价局价格科了解到,目前,电价实行的收费标准是政府定价,一般商业用电就是0.9055元/千瓦时,正大公司如此收费是超标准收费,会被物价部门处罚,还要退还多收的电费。正大公司的解释也站不住脚:1.每个小区都有公摊电费,但此费用公示后要单独收,消费者明白消费;2.公摊再多,张女士4月份的公摊也不至于高达5255元。遇到类似情况,希望市民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举报。

关键词:活动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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