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出水电气"减负"措施 公共设施用电居民价

  小区的电梯、公共照明执行居民电价;超市、百货商场、零售商店等将暂缓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昨天,记者从合肥市物价局获悉,合肥流通、服务业在水、电、气等公共资源的使用中将享受到一揽子优惠政策。

  合肥市明确,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市民经常去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与工业用电同价。各县(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用水,在已按要求简化用水价格分类的,执行非居民用水价格;在尚未简化分类的,按照工商业用水价格中的较低标准执行。

  合肥市物价局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除办公设施及经营性的场所设施外,服务住宅小区居民的照明、电梯、消防设施、二次供水等非经营性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用水、用电执行居民用水、用电价格。

  另外,对符合要求的商超、百货商场将暂缓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对此,专家称,合肥之前已经有百大等多家大型商超暂缓执行。(记者强飞)

关键词:活动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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