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473户家庭获廉租住房保障
威海新闻网讯(记者 周娟娟 通讯员 王威)昨日,随着经区对46户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审核工作的结束,今年我市已为市区473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了廉租住房保障,其中环翠区225户、高区202户、经区46户。
自2007年底《威海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实施以来,共为2411户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了廉租住房保障,其中,2009年387户,2010年487户,2011年536户,2012年528户。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坚持本人自愿原则,市民可以选择租住市区政府建设的廉租住房,也可以领取廉租补贴自行到市场租房居住。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每年可领取3600元的廉租补贴,低保家庭每年可领取4800元的廉租补贴。
目前,市区建设用于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共计256套,其中市级102套,位于南曲阜小区A区;环翠区54套,位于黄金顶小区;经区50套,位于南曲阜小区C区;高区50套,位于初村明月苑小区。市级和环翠区建设的廉租住房现已全部出租完毕,高区出租11套,经区50套也将对外出租。
记者了解到,今年,市区住房保障低收入认定标准由人均17788元调整到22904元,是目前省内最高标准。随着我市认定标准的提高,保障范围不断扩大,更多住房困难家庭将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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