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棚户区新续建项目开工 改造以实物补偿为主

  亚心网讯(记者 贺岩)随着乌鲁木齐市沙区十二中、高新区(新市区)西八家户、开发区(头屯河区)科技园路、达坂城区乌拉泊绿原公司等4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建设,乌鲁木齐市今年首批棚户区改造新建项目动工建设,续建项目全面复工建设。

  4月18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棚改办了解到,今年首府棚户区改造总投资20亿元,计划征收6000户,开工建设房屋6000套,开工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

 

3月27日,乌市雅山棚户区改造施工现场。 亚心网首席记者 朱翊 摄
3月27日,乌市雅山棚户区改造施工现场。 亚心网首席记者 朱翊 摄

  截至目前,前述沙区十二中等4个项目已开工建设,新开建房屋1823套,建筑面积20.33万平方米,完成年度开工建设任务的34%。天山区胜利路95号、沙区青峰路五期-1、高新区(新市区)太原路社区二期、水区乌鲁木齐矿区、开发区(头屯河区)火车西站致远景明、米东区稻香路东、达坂城区绿园公司六连等29个项目已全面复工建设,建筑面积209.6万平方米。全市共完成征收686户。

 

  据乌鲁木齐市棚改办相关人士介绍,今年改造的棚户区项目主要是以完善旧项目为主,主要分布在天山区、沙区、水区、高新区(新市区)、开发区(头屯河区)、米东区,重点做好路水电暖气等管线走向、位置、容量的前期规划,确保棚户区改造居民按时入住。在新建房屋中,重点抓水区南湖纸业、米东区兵团四建等新建项目,其中水区、米东区占到总套数的一半以上。

  乌鲁木齐市棚改办工作人员说,棚户区改造主要实行实物补偿,针对有证房屋按照“拆一还一”的原则进行。采取货币补偿的,按不低于同等地段的普通商品房价格补偿。安置房户型主要分为50平方米、60平方米、75平方米和90平方米。安置房最低标准为50平方米,征收房屋不足50平方米,按50平方米补偿。安置房与被征收房屋面积差额部分按建造成本的50%结算。对积极配合征收工作的被征收户给予一定的奖励,对持有乌鲁木齐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被征收人,给予每户1 万元的补助。对残疾人,按照残疾等级安排相应的补助。乌鲁木齐市对无证和持有临时产权证的房屋也给予相应的补助。

  从2010年起,首府大力实施新一轮棚户区改造工程。3年来已实施77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征收2.7万户,开工建设房屋3.4万套,累计竣工房屋14011套,通过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等方式共安置居民22926户,涉及约7.2万人。

关键词:土地规划  

网友观点

我要说两句

person
您好,请登录后进行评论。点击 登录 注册新账号

文明上网,登录评论,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新浪地产保持中立。

快捷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