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与居民收入增长挂钩 国五条遇“化骨绵掌”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已经发布的各地实施细则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将房价涨幅普遍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速度挂钩。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逐年增长的,以深圳为例,官方数据显示,2012年深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742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6%,而从2006年开始的“十一五”时期,深圳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年均增长速度达到8.5%,2011年的增幅则进一步加大,达到12.7%。业内人士认为,尽管这一规定与外界此前 “可能与GDP增速挂钩”的猜测有所出入,但似乎仍然给房价一定的上涨空间。

  上海:九部门参与楼市调控 或为历次之最

  3月30日,上海出台地方版“国五条”细则——《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 《上海实施意见》)。虽然《上海实施意见》总共只有六条,但覆盖七大领域,参与执行的部门,除了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外,还包括发展改革、金融、财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等七大部门,参与执法的机构或是历次楼市调控之最。

  “房产中介机构和房产经纪人员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规避限购措施,骗取购房资格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涉案房地产中介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可暂停网上销售、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和经纪执业证书;涉嫌犯罪的,按照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和北京、广东的地方细则相比,上海对于限购造假的处分,可以算得上是最为严厉的。

  《上海实施意见》规定,对发生违反限购政策、捂盘惜售、闲置土地和炒地、挪用信贷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企业,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在网上签约资格、土地竞买、开发项目贷款、批准上市、融资等方面予以处罚和限制。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严格按照不同销售价格,确定预征率,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审核和稽查。

  事实上,上海此前对闲置土地、捂盘等行为出台的政策也有类似的描述。但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晟表示,上述政策和以往最大的不同,就在于现在是金融、工商、国土等多个部门都将参与到执法中。只要出现捂盘、囤地的行为,不仅国土和房管部门会进行处罚,金融、工商、财税也会参与,这样一旦一个项目被视为囤地,其他项目也会受到牵连,对房企来说,这无疑是一个警告。

  《上海实施意见》规定,要严格执行商品房预销售各项制度规定,进一步严格执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商品住房销售方案备案审核等规定。对预销售方案报价过高且不接受房屋管理部门管理指导的,可暂不予受理销售方案备案、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对擅自超过备案价格销售,违反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的,采取暂停网上签约等措施,并依法严厉查处。

  虽然这份《上海实施意见》已经颇为详细,但接受记者采访的多数业内人士说,各部门应该会就这一《上海实施意见》再制订进一步的部门实施细则,而最终的政策实施效果,也将取决于这些部门出台的部门细则。

  深圳:细则比较“温柔”给了房价上涨空间

  昨日(3月31日)18时许,深圳公布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列出了8条主要内容。

  是否执行“国五条”关于“20%个税”的规定?深圳用“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这句话来表达了自己的态度。

  中国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对比上海和北京的相关规定,深圳这一表述显得相对简单。相比之下,对于若未能核定房屋原价值,该如何计征个税;房屋自用超过5年,是否计征个税等内容,深圳并未作出细致表述,其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观察。

  二套房甚至三套房 (及以上)的信贷政策是否会就此收紧?《通知》中的表述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信贷政策”。

  宋丁给出的第一判断是,“这意味着此前的信贷政策并未作出调整”。他指出,这意味着深圳仍将按照原定的二套房“6成首付”的规定来执行。

  是否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深圳市并未给出具体的解释,仅表示“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可根据我市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必要时候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这一表述与北京和上海如出一辙。

  此外,关于第三套房(及以上)的信贷政策,北京市指出“继续暂停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发放”,上海则规定“严禁发放第三套及以上购房贷款”,但深圳在细则中则未提及。

  宋丁认为,相关的信贷政策,深圳市可能会在未来根据市场情况作出动态调整。

  《通知》指出,“根据我市(深圳市)年度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情况,确保2013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速度”。

  尽管这一规定与外界此前 “可能与GDP增速挂钩”的猜测有所出入,但在宋丁看来,似乎仍然给了房价一定的上涨空间。

  官方数据显示,2012年深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742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6%,而从2006年开始的“十一五”时期,深圳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年均增长速度达到8.5%,2011年的增幅则进一步加大,达到12.7%。

  除此之外,在限购、限价等调控政策上,深圳仅表示“要继续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并未明确收紧。

  北京:实施“一刀切”税收转嫁苗头已出现

  3月30日,京版“国五条”地方细则在沉寂了近一月后终出台,瞬间冰封了沸腾的二手房市。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宣布,2013年3月31日零时至4月7日24时,本市房地产交易系统进行升级调整,其间暂停购房资格申请、审核及网上签约。系统升级调整后,购房资格审核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新政显然没有给买卖者留出足够的窗口期。

  “北京的成交量肯定会降下来,投资性购房基本被杜绝,但是,短期内房价几乎不可能下降。”谈及此处,一位在中介行业摸爬滚打了十多年的某门店店长昨天 (3月31日)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如此认为。前一段时间还有一些投资性购房,但是近期已经没有了,投机投资性购房肯定能够被遏制。

  “短期内成交量肯定会下降很多。”他告诉记者。他认为,房价还是供需关系决定的,但是供需上还是买的人比卖的人多,供需关系没有改变的话,短期内房价几乎不可能降。

  按照细则要求,在转售 “二手房”时,将严格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上,这20%的所得税将由谁掏腰包也将存在质疑,依照细则规定,应该是由“二手房”买卖中的卖方承担,但是,上述店长称,国家收取20%的个人所得税,按照以前的购房“潜规则”,虽然是写着卖方的名,但是基本上还是买方出钱。

  如果以此来推算,北京 “二手房”市场房价下降的空间将更加窄。

  不过,在短时间之内,北京市“二手房”交易将出现冰冻期。上述店长告诉记者,越是手上有房的人,对政策越是敏感,在细则出台之前,很多“二手房”交易已经闻风先动了。

  据了解,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统计,截至今年3月26日,北京市3月份二手住宅成交37247套,与前两月同期相比,分别上涨了1.4倍和3.5倍。同时,相比2012年同期则上涨223.1%。预计3月全月二手住宅成交量或破4万套,达到2009年以来的最高值。

  该店长认为,从之前的政策导向来看,大家都揣测到了这些细则的大致内容,该过完户的都已经过户了,对于现在细则的出台,大家都很平静。

  除了房产交易量,房租的变化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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