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壹号高尔夫项目调查:“陕西有色”削山毁林建球场

提要:编者按:秦岭素有"国家中央公园"和"陕西绿肺"之称,陕西省委省政府近年来也在不断加大对其的生态保护力度。“陕西有色”秦岭壹号高尔夫项目开始建设到现在试营业三年期间,却始终安然无事,少见媒体曝光,没有任何政府监管部门查处记录。

  法律专家: “陕西有色”毁林劈山行为或触刑律

  政府主管部门监管不力应担重责

  陕西明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齐精智律师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未经合法手续“以租代征”属于违法行为。如果违法占地情节严重,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如果毁林情节严重,可能涉嫌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

  对于群众怀疑监管部门涉嫌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等问题,齐精智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行为,放纵他人犯罪或者帮助他人逃避刑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渎职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相关行政执法人员明知有犯罪行为而不追究或帮助他人逃避刑事处罚,可能涉嫌滥用职权罪或玩忽职守罪。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六十七条:违反国家关于保护环境、自然资源和文物古迹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陕西有色”历时三年顶风违法在秦岭腹地炸山毁林建起了高尔夫球场。究竟谁支持“陕西有色”毁林劈山潇洒挥杆?究竟谁让“陕西绿肺”染上腐败污点?究竟谁让“国家中央公园”成为权贵的乐园?究竟谁在顶风导演“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闹剧?如此严重的违法行为为什么没人监管?事件背后的真相人民网将继续关注。(人民网陕西频道新闻调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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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介绍

  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有色集团)其前身是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公司。

  经过多年发展,陕西有色集团已成为以国有资产运营及产权管理和有色金属资源开发为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具有自主开发国内外有色金属资源的实力,工业生产和科研力量雄厚,已建成包括矿山采选、冶炼加工、勘察设计、加工制造、内外贸易、房地产开发等比较完整的工业综合系统。目前,陕西有色集团拥有35家权属单位,在职职工3万余人。

  陕西有色集团自 2000 年成立以来实现了持续快速发展,工业产值、营业收入、出口创汇和利税总额均有大幅增长,总资产由成立之初的51.2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753亿元,增长了14.7倍,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稀有金属产业优势地位进一步巩固,已成为我国极具影响力的大型有色金属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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