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事关烟台百姓生活的法规政策正式实施

  胶东在线网消息:烟台市一批事关百姓生活的法规政策今天起正式实施。

  新修订的《烟台市优待老年人规定》今天起正式实施,持有《优待证》的老年人,可以在出行、旅游、体检、高龄津贴等方面享受更多的照顾。

  今天一早,66岁的张茂林老人来到市行政审批中心老龄办办证窗口更换新的《老年人优待证》。他告诉记者:“今年的这些新的政策对我们老年人来说确实是特别受用,在各个方面都有体现,都是关系到我们老年人切身利益的,体现了政府对我们的关怀。”

  据市老龄办副调研员白同林介绍,这次实施的新规定,将免费乘坐城市公交汽车的年龄限制由以前的70周岁放宽至65周岁:“考虑到我市经济社会事 业综合发展居全国和全省较高水平,拥有‘全国文明城市’等一系列反映综合实力的荣誉,确定适度扩大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范围,在烟台市区和各县市城区 范围内,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城市公交汽车实行免费。” 新规实施后,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年还可以享受一次免费体检;政府兴办和支持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免收老年人普通挂号费;60周岁以上的老人到政府兴办或 支持的旅游景点免收门票费;社会力量兴办的旅游景点对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70周岁以下老年人实行门票半价,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老年人免 收门票费。

  新规定还要求各县市区在今年年底前,向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鼓励各县市区扩大高龄津贴补助范围。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老年人、农村“五保”老年人免收有线电视初装费,整体转换区域内免费配置一台基本型数字机顶盒,减半收取第一台终端的年度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这些优待政 策不受户籍限制,在烟台的老年人都可以享受。白同林:“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广电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制定本规定实施细则,并对本 系统优待老年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广播记者张斐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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