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扩容慎防财政多收三五斗

  在楼市响起一片“涨”声之时,20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了楼市调控“国五条”。会议不仅再次重申坚持执行以限购、限贷为核心的调控政策,坚决打击投资投机性购房,还在继2011年之后再次提出要求各地公布年度房价控制目标。此外,会议在明确既有政策的基础上,还提出了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及时采取限购措施,以及建立稳定房价工作问责制等内容。

  “国五条”的具体政策举措,的确配得此前“国八条”的升级版,但很多举措,除了严厉程度稍有区别,都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老调重弹”,无论是限购,信贷政策,还是税收调节,以至于对地方政府的问责,都是三令五申。

  目前,继1月份房地产市场呈现量价齐升之势后,各地楼市在春节期间又纷纷迎来了“开门红”。在这种背景下,国务院出台的“国五条”新政,再次提出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这无疑在间接上肯定房产税对抑制房价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尽管房产税扩充试点,没有任何悬念,仿佛只剩下时间问题,但必须明确的是,房产税试点扩围,远不止时间问题,还涉及顶层设计

  就目前而言,房产税包涵着财税变革和调控房地产市场两大功能定位,而不是为地方政府开辟新财源。从上海和重庆两地实施的房产税效果来讲,除两地财政多收了三五斗外,没有像人们预想的那样,把处于高位的房价拽下来。2012年上海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累计环比上涨0.1%,同比下降1.2%;重庆房价亦显环比上涨态势。特别是在房价和地价不可持续,以及财政收入出现下降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则有了开辟新税源的冲动,前一段媒体曾报道“有多个城市都愿挤进房产税试点城市”的消息,这无疑脱离了房产税开征的初衷和宗旨。

  在房产税扩容之前,房地产领域的税费也应有个明确说法。譬如,有税率为3%的契税;税率为5%的营业税;从30%到60%税率为四级累进税率的土地增值税;还有五花八门的费。倘若在没有彻底厘清房产税与现有税费两者的前提下,就贸然对房产税进行扩围,那么此前在流通环节的税租费怎么办。

  除此之外,配套制度也亟需完善和细化。对于房地产投机者而言,房产绝不局限于一地,这就要求国家层面,必须架构城市住房信息系统,进行详细房屋信息登记,尽快建立全国住房“一张网”,从而在实施征管后不出现漏征漏管现象;理清限价房、定向安置房、经适房等产权关系也是相当复杂,尤其如何解决小产权房问题更是异常棘手,这些都需要系列配套改革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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