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电力暴力垄断 光天化日之下恶意行凶打人
2012年12月27日下午三点,烟台信诚工作人员王某、孙某二人,来到潍坊供电公司出示证件并说明了来意,可潍坊供电公司的安保人员,却以今天要给新来的总经理孙敬国开欢迎大会为由,更是声称“下面各县市局的主要领导都来了,没有时间接见你们,你们先等着吧。”信诚工作人员在零下14度的严寒天气下等到了晚上七点钟,也没见到孙敬国和其他领导过问此事。
而事实上,此时潍坊供电公司那个所谓“新来”的总经理孙敬国,早已上任近两个月!!!
2013年1月7日,烟台信诚工作人员王某、孙某二人再次来到潍坊供电公司,依程序出示证件,要求面见孙敬国总经理或纪委领导,但安保人员拒绝通报甚至声称“孙总绝不会接见你们的!”从而把王某、孙某强制夹持出了大门。
很显然,若不是有顶头上司的指示,潍坊供电公司的安保人员断然不敢有如此嚣张跋扈的行径。万般无奈之下信诚依照合法维权的方式,举起了维权纸张,上书“高密电霸、违法垄断,我要讲理、我们要见孙敬国”。
没过多久,潍坊城关派出所一警号为050648的办案民警来协调此事,市供电公司仅仅派出来一名自称是工作人员的人(实际身份不知,要证件也拒不出示),并在民警在场时,当面承诺给予解决处理。可等民警走后,那名所谓工作人员也进了公司再也没有出来。
大概十多分钟后,忽然来了三台车(一辆鲁QP7756,一辆鲁G89905,一辆鲁V89860,),从车上下来10余人后,突然冲过来开始抢夺王某、孙某手中的维权纸张,并随即撕毁,然后嚣张而去。无奈之下,信诚工作人员只好退到马路对面,并坚持等市公司来人说理,可直到晚上6点,也依然没有结果。
潍坊电力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凶打人!法律何在!天理何在!
次日,也就是2013年1月8日早上七点半,信诚工作人员来到市供电公司对面,再次依法举起了维权纸张,希望面见孙敬国。这时,昨天现身的鲁V89860别克商务车再次冲到现场,那伙社会闲杂人员又一次从车上冲下来,抢夺了王某跟孙某手中的维权纸张并撕毁,之后便进入了潍坊市供电公司大楼。约半小时后,信诚人员在原地再次举起了维权纸张。
可就在这时,让人震惊的一幕出现了!!!
潍坊市供电公司的安保人员,竟然伙同刚刚进入大楼的那帮闲杂人员,肆无忌惮地横穿马路后,对我信诚员工进行了丧心病狂地追逐殴打近二十分钟(有现场影像照片为证),致使信诚两名员工(燕某、孙某)当场倒地昏迷不醒。
一帮社会闲杂人员,在潍坊市供电公司员工的指引下,竟然光天化日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本职工作的工作人员施暴,法律何在?!天理何在?!
所幸及时赶来的派出所民警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协助把昏迷的员工送到了潍坊市市立医院。经医院签定,被打的3名员工有两名被殴打致:1、脑震荡;2、多处软骨组织损伤。并建议住院治疗(见诊断说书)。
潍坊电霸孙敬国总经理﹑高密电霸刘海青总经理,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联手社会闲杂人等,制造了这起侵权暴力伤人事件。
2013年1月9日信诚人员来到城关派出所找到现场出警的警号为100696的民警,询问他怎么处理此事,该民警竟谎称“潍坊供电公司的人推都没推一下,明明是你们信诚的人自己倒在地下的”。面对该民警的信口雌黄,信诚人员当场拿出当时现场照片证据,证明抢维权纸张以及潍坊市供电公司安保人员伙同那帮社杂人员殴打信诚工作人员的事实确实存在。“你是在维护谁的利益吗?你是砸官官相护吗?”面对质问,该民警在证据面前改口说“领导的事我们管不了”。
随后信诚人员打了潍坊公安局督查电话(8783760、8783761、8783762、110)他们互相推诿,没有人管,反应情况至今没有人过问此事。
打人背后另有隐情,是暴力垄断还是无视法律
据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潍坊供电公司员工爆料,早在2012年11月份,潍坊高密供电公司在面对烟台信诚电力安装公司进行“受电工程施工单位资质”审查时,潍坊高密供电公司总经理刘海青为逃避审查,不仅拿出一些早已过了法律时效的法规文件来扯皮,甚至拿出高密市人民zf为帮助本地供电公司垄断市场出台的、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文件,来认证信诚公司虽然有国家电监会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但是却没有“建筑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因此不具备电力工程施工审查资格,并以此为由拒绝受理业务。
根据国发【2004】16号文件《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关于国务院下发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44条之规定,电力工程施工资质须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审批并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取消了其他国家机关对电力行业的行政审批权利。同时根据国务院2004《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中所要求,国家对实行安全许可证制度的行业有明文规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根本不在实行的行业范围以内。而且烟台信诚电力安装公司经问询相关部门得知,承装(修、试)单位也就是烟台信诚电力安装公司不仅无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也根本无处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不属于以上企业就不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2010《供电监管办法》释义第47页第3条之规定:供电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对已取得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进网作业电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二次许可。
而高密供电公司却以信诚公司缺少《建筑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这些与电力工程资质无关的文件为由,公然拒绝受理工程业务,其目的其实是潍坊电霸孙敬国他们为了供电公司【三产企业五州电器;菲达电器】能够违法垄断电力安装市场,以期达到排斥竞争限制竞争为目的,进而抬高工程价格赚取私利。潍坊电霸孙敬国不仅在工程施工中施行“三指定”(指定设计单位﹑指定施工单位﹑指定设备厂家)的违规操作。甚至威逼恐吓上电用户是家常便饭,让用户敢怒不敢言。
国务院明确规定见国发【2004】16号文——《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是颁发电力施工资质的唯一合法部门,其他任何单位和部门都没有电力施工资质的行政审批权力和电力市场管理的制定及干预权力。
而高密市人民zf对电力安装资质的审批及管理规定拒不执行,断章取意地歪曲《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电力法》和《供电监管办法》的含意,在利益的驱动下妄图一手遮天,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愚昧无知的出台排除竞争限制竞争的文件为垄断企业保驾护航,严重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
在此,希望有关部门对此恶劣事件作出认真调查,并制止高密市人民zf的这种为垄断公司充当打手的无知法盲行为,还社会公司在电力垄断市场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来源:法制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