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立法擅自装修文物罚50万 鼓励销售带装修新房

提要:昨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鼓励销售带装修的新房,以期提高建筑资源利用效率。十一条规定,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责任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文物,要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文物保护、修缮方面的信息和技术指导。

  昨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鼓励销售带装修的新房,以期提高建筑资源利用效率。该《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通过了《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未经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文物执法机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办理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建议明确装修标准鼓励销售带装修的新房

  《办法》第二十七条显示,“鼓励建设单位提供产业化装修一次到位的成品房,提高建筑资源利用效率。”新快报记者获悉,审议中部分常委会委员对此反应不一,有观点认为,这可能给开发商随意涨价制造空间,但也有人建议明确装修标准,限制装修。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研究后认为,装修属于市场调整的内容,目前在行业中尚没有成熟而统一的规范,上位法和有关兄弟省市均未对此作出硬性规定。同时,限制装修还涉及到对公民的财产权利的限制,可能与物权法等法律法规抵触。

  擅自装修文物古迹最高罚50万 私有不可移动文物可享“保养”补贴

  《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未经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文物执法机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办理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规定,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责任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文物,要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文物保护、修缮方面的信息和技术指导。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责任人可以向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修缮、保养补助。

  第二十条规定,不可移动的文物保护管理责任人应当负责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保养及安全管理,不得改变不可移动文物原建筑立面、结构体系、色彩色调、基本平面布局和有特色的内部装饰等,保证不可移动文物的完整。

网友观点

我要说两句

person
您好,请登录后进行评论。点击 登录 注册新账号

文明上网,登录评论,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新浪地产保持中立。

快捷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