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视点:劳务派遣人员“同工不同酬”问题引关注

http://news.dichan.sina.com.cn新华网作者:张志龙、王骏勇、李伟2013/1/16 10:36:10 新浪地产
提要:据分析,在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情况下,劳务派遣机构一定程度上充当了劳动者的“依靠”,并且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临时性用工难题,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如尽快完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用工制度法规,细化劳务派遣的范围,规定准许实行劳务派遣的行业、工种,明确禁止使用劳务派遣的行业,细化工资福利待遇和“同工同酬”原则。

  (新华视点)同样的工作 不同的待遇

  ——劳务派遣人员“同工不同酬”问题引关注

  新华网北京1月16日电(记者 张志龙、王骏勇、李伟)劳务派遣人员本来是临时性用工,结果成了长期性岗位,本该是同工同酬,结果是同样工作,其报酬还不及同事的一半--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一些企事业单位在用工过程中“同工不同酬”及不关心劳动者尊严等问题,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近来,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在部分省市调查采访中发现,一些企事业单位不同程度存在着滥用劳务派遣制度的现象,这不仅加剧了收入分配不公,也给社会稳定埋下了隐患。

  名义是临时的,实际是长期的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用工制度改革,一些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力供求关系,自发地决定用工、就业形式和经营形式,形成了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然而,记者采访中发现,不少地区和行业的劳务派遣行为已经“变味、走样”。

  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的资料,2011年,我国劳务派遣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3.1%,总数约为3700万人。云南省政协在一项调查中发现,云南省劳务派遣人员目前总数约为80万人。

  “而实际工作中,劳务派遣人员成为长期性、关键性岗位职工现象严重,他们大多身份模糊、职权不清,有的连劳动合同也没有签订,更不用说福利保障问题。”江苏省南通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主任沈志和说。

  贵阳市人社局工资福利处副调研员李东风介绍,现在运用劳务派遣方式既有企业,也有医院、公安、高校等机关事业单位,他们是这些单位离不开的一批人。

  在我国西部一省会城市,公安部门正式编制7000人左右,而通过劳务派遣使用的人员也有7000多人。“他们是公安队伍离不开的一群人。”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说。

  另据调查,浙江一所高校有教职工446人,其中劳务派遣人员241人,占比达到56%。

  由于存在“转正”机会,劳务派遣人员一般比同岗位人员干得更多,更加卖力。由于编制有限,大部分人“转正”的希望渺茫,“有很多优秀年轻教师干得很好,最后‘身份’问题解决不了,就离开了。”浙江一名高校副校长说。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经济系主任易定红等认为,一方面,这些单位将劳务派遣人员作为工作中不可缺少的力量;另一方面,他们是单位的编外人员,其心理归属、福利待遇、晋级发展等多方面处境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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