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补缴社保 骗取买房资格
佛山日报讯 见习记者何绰瑶 通讯员吴亮报道:日前,禅城区社会保障局通报了去年以来打击造假补缴社保的情况。雅×日用化工厂和碧×食品商行单位由于使用虚假材料补缴社保,被分别处以15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禅城区社保局在进行稽核复查时发现,雅×日用化工厂和碧×食品商行单位两家企业的社保补缴证明材料存在诸多疑点,工资等信息有伪造嫌疑。经查证,两家单位申请补缴社保的10人均为外地户籍,且均不是该单位员工,其中有6人通过中介公司,借某公司之名为其办理申请资料,骗取参保证明,以达到在佛山买房的目的。目前6人的购房资格已被取消。而使用虚假的证明材料办理补缴社保的两个单位,分别被处以1500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有关社会保险法律规定,员工可以补缴社保,但必须以员工和缴费单位之间存在真实劳动关系为前提。若非本市户籍人员通过虚构劳动关系或者提供虚假证明资料补缴社保,以取得购房资格等目的,一经查实,个人将被取消社保资格,并处以罚款;缴费单位也将被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伪造有关材料的缴费单位,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外,还应缴纳滞纳金,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被处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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