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处回应“差额费一定要追回”

当日中午约12点,广州侨鑫物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和该公司汇景管理处总经理来到该小区管理处,与5名业主代表当面协商,下午约3点协商结束,物业管理公司始终未改变车位管理费标准。
下午5点,记者致电汇景新城小区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车位管理费依然按照120元/月标准收取,未缴费的业主应按照此标准缴纳2013年的车位管理费,以保证车辆顺利出入小区,对于拒绝缴费的业主,将收取临时停车费。“去年700元的车位管理费差额我们坚持要追回。”该工作人员称。
(作者:陈文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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