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大房子雇保姆就是不还债 如此老赖被勒令严限高消费

  欠人50余万元拒不归还,却跑到上海租住城区150余平米的大房子、雇了保姆、每年还花3万余元的学费让孩子上好学校。2012年12月25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执行法官在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精确情报后,带法警火速奔赴上海,将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带回南京。2012年12月28日,法院向已被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下达了《限制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高消费令》,对其往后的消费和经营行为作出严格限制。

  1967年出生的司磊,毕业于西安某知名高校,曾是全校文理兼优的学生干部。毕业后司磊回到南京,并于2000年与一个名叫张菁的女子结婚成家。婚后,司磊凭在电子技术上的专长,决定独自创业。经过几年的打拼,他开了3家公司,业务做得十分红火。积蓄可观的资产后,夫妻俩在上海和南京买了四套房子,并一连生了两个孩子。

  然而在2008年的那场金融危机中,司磊的公司受到波及。资金链出现问题后,司磊便四处筹款应对危机。吴女士是司磊公司的会计,其丈夫陈先生亦协助妻子工作,夫妻俩与司磊相处得不错,彼此建立起了信任关系。早在2005年司磊的公司在筹措资金时,陈先生曾借给他20万元,借款到期后司磊兑付了本金和利息,双方皆大欢喜。2008年8月31日,资金周转遇到暂时困难的司磊,再次找陈先生借钱应急,陈先生二话没说借给司磊60万元,借期一年,约定年利率为12%。这之后金融风暴不期而至,由于无力如期归还借款,双方又签署了延期合同。但延期合同到期后,司磊除偿还少部分欠款外,大头仍无力偿还。

  就在司磊陷入四面楚歌之时,他把在上海、南京的四套房产全部变卖,得款除归还银行贷款部分外,司磊自称余款全部用在了还债上,但却没有归还陈先生的借款本金和利息,为此双方彻底闹僵。

  面对强制执行,承诺还款却玩起了失踪

  2010年底,陈先生一纸诉状将司磊及其妻子张菁告上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要求二被告立即归还欠款58万余元。2011年1月,经法官主持调解,司磊和妻子承诺在2011年4月30日前归还陈先生全部款项581452元。

  按法院调解文书达成的还款期限到达后,司磊夫妇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同年5月3日,陈先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经执行法官做工作,被申请执行人张菁代表本人和丈夫,承诺每月至少归还陈先生13000元,于每月的12日前将钱打到陈先生的银行卡上。但这之后司磊夫妇仅按协议还了几次款,然后就不再履行了,而且手机关机,人也找不到了。

  事实上,司磊一家早已搬到上海生活,法院早先根据陈先生提供的这一情况,随即将案件移交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委托该院对居住在其辖区内的司磊夫妇实施执行。但事隔不久,浦东新区法院就将卷宗材料退了回来,原因是按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住址和联系方式,找不到司磊夫妇,两人下落不明,同时也未发现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及款项。出现这一尴尬局面的原因,是司磊一家又换地方住了。

  债主提供线索法官直奔上海带“老赖”

  50多万元不是笔小数目,况且当时借钱也是好心好意帮司磊。正因为如此,气急的陈先生发誓拼了老命也要找到司磊夫妇,而与此同时经办执行法官方丙松也没有放弃,尽管执行程序暂时终结,但他依然在关注司磊夫妇的下落。

  近段时间以来,陈先生从扬子晚报看到鼓楼区法院正持续掀起执行风暴的报道后,更是穷尽手段打探司磊夫妇的落脚点,并最终发现了他们在上海的新住处。

  去年12月25日上午,方丙松法官正带助手在南京市区执行案件,10时许,他突然接到陈先生从上海打来的电话,“司磊夫妇仍在上海,人已被我找到,我在恒丰路洲际商务中心等你……”接到陈先生的电话后,方丙松法官立马开车回到法院,然后带上一名法警即直奔上海。到上海后,已是下午1时许,顾不上用餐的方法官经与陈先生沟通,让陈先生以单独谈判为由将司磊约到洲际商务中心,没多久司磊赶了过来,方法官一行即将他带上警车谈话,并在调查完情况后将其带回南京。

  回到南京后,方丙松法官继续做司磊的工作,规劝他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司磊一再表示目前状况下全家人生存都难,实在无力还款,一旦经济状况好转,即会履行还款义务。鉴于司磊的表态,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加上考虑到陈先生的强烈要求,法院作出了对司磊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司磊一家在上海的生存状况到底如何呢?据申请执行人陈先生介绍并经方丙松法官调查印证,真实情况如下。

  欠人巨款不还的司磊夫妇,不仅在一年多前又生了个儿子,且在市区租住150余平米的大房子,光月租金就达4600元。大女儿在上海就读优质民办学校,光一年两个学期的费用就高达3万余元,不仅如此司磊家中还雇了保姆,妻子张菁也在家当全职太太。

  方丙松法官在拘留所找司磊谈话时,质问他既然无力归还欠他人的巨款,为何还要租住城区大房子、雇保姆、妻子还不上班?司磊的回答是,这些钱均是岳父母支持的,自己的确没有钱。因为家里有3个孩子,所以才租大房子并请保姆,妻子暂时不上班也是为了带孩子,保姆一人忙不过来。被司法拘留后的司磊,经方法官一再做工作,最终表示每个月只能还陈先生4000元,对此陈先生自然不答应,他除怀疑司磊藏匿财产外,对他家庭的消费现状也表示极大的不理解。方丙松法官则表示,接下来将彻底核查司磊夫妇的财产情况,给申请执行人一个交待。

  28日上午,方丙松法官除一方面继续做司磊的工作,要他履行还款义务外,同时向他宣布了“限制高消费令”。该份“限制高消费令”主要表现在七个方面,其中包括不得以自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旅游、度假,或以考察、投资、经营的名义出国离境;不得租赁高档、豪华写字楼、宾馆或公寓等地办公;不得开办新公司或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宾馆、酒店等消费场所高消费,居住豪华住宅和乘坐高档车辆;不得乘坐飞机、高铁等。如不能遵守“限制高消费令”,法院将视情况采取经济处罚或司法强制措施,直至追究刑责。司磊表示,会认真执行《限制高消费令》。(文中司磊、张菁为化名)通讯员  古妍雯

  扬子晚报记者  罗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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