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积金贷款惠及76.5%经适房限价房购买户

  “我买房子,公积金贷款帮了大忙。”海口市龙泉中心小学美术老师王秀文高兴地说,自己工作4年了,一直买不起房子,还租住在六七平方米的小房子里,很不方便。这次办理公积金贷款17万元,购买了凤翔花园的经济适用房,才算了结了心愿。

  记者从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了解到,仅去年和今年两年,全省就有2万多名像王秀文一样的职工,通过公积金贷款买到了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占同期全省经适房和限价房总分配套数的76.5%。毫无疑问,公积金已经成为支持我省职工购买保障房贷款的主力军。

  2010年,省委省政府提出用3-5年时间,使我省城镇居民住房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省委省政府2012年为民办实事十大事项》第二项就提出要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开工建设各类城乡保障性住房10.69万套,竣工7.23万套,让28.93万群众迁入新居。

  “住房公积金政策是住房保障政策的重要内容,住房公积金机构必须主动参与到政策性解决居民住房工作中来。”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负责人介绍说,为努力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该局充分发挥公积金保障作用,对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职工给予了大力支持。2011年至今年11月底,该局发放保障房个人贷款共计2.04万笔,总计33.71亿元。据省住建厅统计,去年1月1日至今年11月30日,我省经适房累计交付使用2.43万套;限价房累计分配入住0.25万套,两项住房合计分配入住2.68万套。在此期间我省公积金部门发放的个人公积金贷款为大多数购买保障房的家庭解决了资金不足的问题。

  据了解,为支持保障房建设,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起草了放宽个人申请保障房贷款条件的文件,并于2010年8月报请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另外,该局还规定,我省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房,本人及其配偶的收入不足以支持还贷的,可由借款人提供第三方担保。

  与此同时,我省还利用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试点工作。2010年6月,儋州市被批准为试点城市,该市最大的保障房小区怡心花园成为试点项目,公积金为之计划贷款4.98亿元。2012年9月,文昌被批准为新增试点城市后,公积金提供贷款额度1.64亿元。公积金已经成为我省支持保障房建设的主力军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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