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户告政府强拆胜诉 称判政府违法不易

南方农村报讯 2011年10月20日,广东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平地村村民杨昌盛(化名)等位于该镇颜峰村的鹅场因被认定为违法建筑,遭当地有关部门强拆。此前的9月15日,鹅场被断水断电。9月19日,杨昌盛等3户鹅农向南海区法院递交诉状,要求判决大沥镇政府补偿鹅场因断水断电造成的损失。
2012年2月26日,南海区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2012年8月23日,杨昌盛等3户鹅农再次将大沥镇政府告上法庭,要求判决大沥镇政府在未进行听证的情况下实施强拆程序违法。2012年11月24日,南海区法院判决杨昌盛等胜诉,但对补偿财产损失280余万元的要求不予支持。
近日,杨昌盛接受了南方农村报记者的采访,讲述了一年多来他与镇政府打官司的坎坷历程。
对话
维权养殖户——
“现在也只能靠法律了”
南方农村报记者(以下简称“南农”):跟政府打官司,有信心赢吗?
杨昌盛、李锦秀:有。我们的全部家当都在那里,理应得到补偿。
南农:可是镇政府说你们鹅棚、简易房屋等没有经过批准建设,属于违法建筑。
杨昌盛、李锦秀:那些东西在这里很多年,为什么之前政府就不管,现在强拆了就算违法建筑了?
南农:跟政府交往最大的感受是什么?
杨昌盛、李锦秀:沟通难,态度很强硬,根本不理会我们的请求。
南农:官司打到现在,有什么感触?
杨昌盛、李锦秀:感觉过程很漫长,时间很折磨人。等待的日子,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不过现在也只能靠法律了,期盼法律给我们一个公平的结果。
我是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平地村村民杨昌盛,我做梦也没有想到,这辈子会惹上官司,而且第一场官司竟然是跟镇政府打。
有人说,我是在跟政府斗,其实我想说,我不是在跟政府作对、刁难政府,只是想讨回公道。2012年11月24日,佛山市南海区法院终于判决大沥镇政府强拆我的养鹅场行政违法,这让我真切地感受到了我们的司法是公正的。
民告官事出无奈
2010年7月15日,一张《限期搬迁通知书》贴在了我位于大沥镇颜峰村的养鹅场门口。《通知书》要求我须在2010年9月11日前停止养殖并自行搬迁,逾期不搬迁的,养殖场作无主物处理,并由执法部门依法拆除。
我的养鹅场是2005年经颜峰村仙溪村小组同意后,从其他承包户手中转包过来的,合同到2026年才到期。同时收到搬迁通知的还有其他几户鹅农。当时我们都说,大沥镇政府要整治环境,将我们养鹅的地方划为禁养区,我们可以配合搬迁,但是我们投了很多钱,总得有点补偿吧。
可是,大沥镇相关部门拿出了《佛山市南海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施工作方案》等文件,表示他们是在执行上级政府命令,拆除鹅场没有补偿。
我们几户鹅农又向南海区政府、佛山市政府等陆续上访反映此事,但都不了了之。
大沥镇政府的态度一直很强硬,根本不理会我们的补偿要求。2011年9月15日,鹅场的供电和供水突然被切断。第二天,南海区政府网站刊登了一篇题为《大沥镇大力整治颜峰西片禽畜养殖》的新闻,里面提到对我所在的颜峰西片养鹅棚实施停水停电。
停水停电,让我损失惨重。我们几次要求恢复供电都遭拒绝,于是我和另外2家打算起诉大沥镇政府,告其擅自剪断我们使用的3根380伏电力用线,并负担相应损失。
“你们跟政府打官司是赢不了的。”身边有人对我这么说,甚至最初找到的一个南海当地律师也这么劝我们。和我一起起诉的另一名鹅农李锦秀(化名)说,不是我们想告,而是政府逼着我们告的。于是,我们到广州请了一位律师将大沥镇政府推上被告席。
2011年9月19日,我们正式递交了起诉状。南海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9月29日受理了此案。
2011年10月20日,我们3家鹅农的养鹅棚遭到强拆。尽管我们拿出了法院的受理书,要求对方在法院未作出判决之前先不要拆,可是他们毫不理会。
有证据就不要怕
11月1日,法院开庭审理。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建议诉讼双方庭外协商解决,镇政府和我们也同意了。但是镇政府老是说协商,却从来没有表现出诚意,既不同意我们的补偿方案,又一直不拿出他们的方案。
2012年2月26日,南海区人民法院就我们诉大沥镇政府一案作出《行政裁定书》。很遗憾,我们败诉了。法院认为,我们提供的证据不能充分地证明镇政府实施了切断电力供应的行为。
对此,我们很是想不通。当时官方网站新闻报道都说镇政府对颜峰村养鹅场实施了停水停电,结果在法庭上,他们竟然不承认是自己所为。我们只好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中院以同样的理由,维持了原判。
跟我一起打官司的李锦秀当时又忧伤又气愤,忧伤的是,输了官司;气愤的是,镇政府敢做不敢当。那一次,我们也深刻地体会到了跟政府打官司的不容易。
第一次跟大沥镇政府打官司,我们输了,但我们3家都没有想放弃。相反,镇政府的态度更坚定了我们继续打官司的决心。
我一个舅舅曾经也因为纠纷跟政府打官司,虽然同样艰难,但由于他的坚持,最后还是胜诉了。他告诉我,只要有证据就不要怕。我还用手机下载了一段电视节目,里面提到,中国每年都会有几起百姓告赢政府的案例。
没补偿会一直告
2012年8月23日,我们再次将大沥镇政府告上法庭。这次,我们起诉的理由是,镇政府在我们反复提出听证等合理要求的情况下,仍然实施强拆,属行政违法。
这次,有媒体关注到了我们的案子,法院审理的进度也快了一些。2012年11月24日,南海区人民法院判决了此案。
尽管大沥镇政府一再辩称,他们是为了执行和完成上级政府整治环境的命令及交办事务,有权对我们的养鹅棚等非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但法院最后还是采信了我们的证据,认为大沥镇政府实施强拆前,“没有听取原告陈述、申辩,也没有制作相应法律文书通知或者告知原告对其养殖棚架实施强制拆除,属程序违法。”
但法院同时认为,我们没有为财产主张提供证据,故对要求补偿2877380元的请求不予支持。
说句实话,南海区法院能够判决大沥镇政府违法已经不容易了。但话又说回来,哪有作出违法行为后不补偿的?
我们已经于11月27日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书。在没有得到合理补偿的情况下,我们一定会将官司打到底。
责任编辑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