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部分银行推“容差还款” 叫停信用卡全额罚息

  央视日前报道了一名持卡人透支11万元5年后要还44万元的事件,再次引发市民对信用卡全额罚息的质疑。近日,记者从各大银行获悉,为使信用卡还款更加人性化,除已不实行全额罚息的工行外,建行、交通银行等还在逐步推行容差还款政策,信用卡欠款10元以下不再全额罚息。

  所谓的信用卡全额罚息,是指持卡人当月没有全额还款,银行将对全部透支款项从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收取每日利息,直到本息全部还清。

  记者算了笔账,假设某持卡人7月1日时刷卡消费了10001元,当月无其他消费及应还款,7月30日还款日当天,持卡人只还了1万元,剩下的1元是在8月15日当天才还清。持卡人到期应还的利息为10000×0.05%×29天+1×0.05%×16天=145.008元。

  海口的李先生,上个月信用卡透支了6万多元,等到要还款时,银行账单找不到了,只能按自己的大致记忆还了62050元,心想应该够了。可是11月份查账单时,却多出了906元的利息。银行人士进行详细查验后告诉他,他上个月应该还的透支额度是62063元,他只还了62050元,还差13元,所以从记账日起开始收取利息,按全额透支款62063元的日万分之五计息,利息一共906元。

  记者走访咨询了省内部分银行了解到,工商银行2009年取消信用卡全额罚息,改为“部分还款,部分计息”,另有一些银行推行“容差还款”政策。

  工商银行一位客服人员介绍,该行很早就取消了全额罚息政策,而是改用“部分还款、部分计息”。该客服举例称,持卡人透支1万元,到还款日只还8000元,利息以未还部分即2000元计算。

  交通银行和建设银行均推出容差还款政策,即允许持卡人有少量未还款项,如果未还款项在10元以内,可以滚动至下月再计息,本月不再全额计息。不过,如果未还款项超过10元,还需按日万分之五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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