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三年节能产业倍增推进建筑节能改造

提要:记者从成都市发改委获悉,成都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将于本月底正式施行,政府将不直接奖励项目,而将财政补贴用于完善合同能源管理市场服务体系是最具成都特色的举措之一。

  记者从成都市发改委获悉,成都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将于本月底正式施行,政府将不直接奖励项目,而将财政补贴用于完善合同能源管理市场服务体系是最具成都特色的举措之一。

  该《意见》实施后,将力争到2015年实施的合同能源项目年节约标煤量比2010年翻一番。

  未来三年,成都市将重点提供能源诊断、安全评估、合同备案、节能量认定、担保、项目转让、行业纠纷调解、节能收益绑定产权和建立行业协会9项具体服务,其中大部分将由财政给予补贴。

  据介绍,目前政府支持合同能源管理主要有三个方向,一是直接补贴需方——用能单位,二是直接补贴供方——节能服务公司,三是降低交易成本。但无论是直接奖励需方还是供方,都存在监管成本过高等问题,对此,成都市将致力于完善市场服务体系,降低交易成本,建成高效繁荣的合同能源管理市场,建成配套服务体系完善的合同能源项目节能量收益转让平台。

  《意见》还提出,将重点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十二五”期间,成都市教育、文化领域应各完成5个以上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成都市机关事务局应完成2-3个办公区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成都市医管局应完成2—3个市属公立医院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

  其次,《意见》还要求“十二五”期间,成都工业、商贸服务和旅游业要完成5个以上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各区县城市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率达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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