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申请门槛高 以房养老难以接近现实
银行申请门槛高
作为以房养老的重要一环,金融机构的态度能够直接决定这个理念的成败。
现代快报曾报道,目前国内一家银行正在北京和长沙试点推出经过改良的“养老按揭”模式。该业务规定,借款人为养老人本人或法定赡养人,养老人本人须年满55岁,贷款金额根据担保物价值和养老人合理需要的资金确定。累计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抵押住房评估价值的60%,且每月实际支付养老金额不超过2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利率按照央行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或上浮执行。养老贷款的用途包括各类日常消费、生活费用支出、医疗保障支出等。
据介绍,为控制风险,银行要求申请养老按揭的老人最好有两套或以上的住房,且抵押给银行房产不能是其唯一的自住房;如果老人只有一套房子,那么其赡养人必须要有自有住房,且老人和其法定赡养人将成为养老按揭的共同借款人。在还款方式上,该模式有按月偿还息或约定部分本金两种方式,贷款到期后一次性偿还剩余本金。如到期不能偿还,将以所抵押房产处置后资金偿还。
“我自己有两套房子的话,还需要去贷款以房养老啊?”66岁的南京市民张先生表示,他觉得申请“以房养老”的应该都是经济条件一般的老人,而在高房价的当下,有两套住房意味着老人的经济状态肯定不差。
“从控制风险角度考虑,银行抬高门槛有一定的道理,但是这样一来势必增加了难度,很难让老人选择这种模式。”一家房地产研究机构人士表示,在诸多难点的困扰下,银行小心谨慎并不难理解。
四大难点,让“以房养老”难以接近现实
目前,“以房养老”在美国、加拿大、新加坡等国家很普遍,投保人既能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又能将房产提前变现用于养老。而国内一些城市,已经将这种养老方式作为一个方向,并开始了一些试点。但是在短时间内,“以房养老”条件还不成熟,真正实现还有待时日。
难点一:70年产权期满后,怎么办?
70年的住宅产权被公认为以房养老的另一个“命门”。
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这意味着,住宅使用满70年后产权仍然归原产权人所有,但是对于自动续期是否需要支付钱款,如果需要又该支付多少钱款,目前尚无法律规定。因此,到期后存在房产因支付较高续期费用而贬值的风险。
假设老人王先生现在拥有一套房龄为30年的房子,他将房子用于出租,并将租金用于支付养老院的生活费用。那么,如果在40年后70年产权到期而王先生依然在世,可能产生的“续费”该怎么办?
难点二:房价波动、货币贬值,怎么办?
南京工业大学天诚不动产研究所副所长吴翔华指出,房价的波动和货币贬值也是困扰以房养老的因素。“这些年来中国的房价总体上经历了飙升,在调控时房价也曾经出现过幅度不小的回落,而房价的变动大会困扰房屋本身的价值评估。如果一套房子现在值100万,如果10年后值500万的话,那么现在抵押贷款无疑对老人不划算。”
他觉得,以房养老还需要货币价值能够保持较为稳定,这样财富不至于缩水,因为这种方式时间越长风险越大,随着老年人寿命的延长,财富缩水如果越严重,这种模式是无法推广的。
难点三:老人寿命难预期,怎么办?
老人的寿命预期问题同样会给金融机构带来困惑。随着医学的日益发达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均寿命越来越长,很多老人仅仅抵押贷款10年、20年显然是不够的,这会给银行、保险部门和个人确定支付的年限以及支付金额带来一定难度。“贷款时间越长,银行的风险就越大。”吴翔华表示,如何预期老人的寿命,银行显然不是专家,而目前银行也没有这方面的经验积累。
难点四:与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冲突,怎么办?
“以房养老”可以作为养老的一种补充形式,但作为主要方式肯定不可取,会存在很大的社会问题。南京市老龄办副主任陈斌认为,“以房养老”只是一种模式,不是所有家庭都能实现“以房养老”的。比如有的家里会把房子传给子女,这是中国的传统,要给后代留下一些东西。“以房养老”等于自己把房子消费掉了,不留给子女,这恐怕在理念上、思维上都需要有一个转变。而对于大量低收入阶层,没有什么房子或者房产比较少的人来说,他只有一套房子,而且自己还要住,要靠这个房去养老是不现实的。而对于那些收入相对较高一些的,拥有几套房产的人来说,“以房养老”对他们的作用可能会更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