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首批财政补贴照明产品推广点公布 覆盖贫困地区

提要:我省2012年度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日前正式启动,今年将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推广800万只节能灯,相当于“十一五”期间的推广数量总和。附表:我省首批2012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点

来源:安徽日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17日在北京举行“告别白炽灯·点亮绿色生活”政府在行动主题宣传活动,宣布正式实施《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路线图》,并从本月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0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介绍,我国照明用电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3%左右。如果把我国在用的14亿只白炽灯全部替换为节能灯,每年可节电480亿千瓦时,相当于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800万吨,节能减排潜力很大。

  根据我国逐步淘汰白炽灯路线图,从2014年10月1日起,我国将禁止进口和销售6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为中期评估期;2016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5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或视中期评估结果进行调整。(记者江国成)

  我省2012年度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日前正式启动,今年将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推广800万只节能灯,相当于“十一五”期间的推广数量总和。从推广范围上看,今年节能灯推广将适度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倾斜,比例将达到70%。

  据介绍,国家推广的节能灯价格,只相当于市场价的1/3,外包装和灯体上都印制有“政府补贴、绿照工程”专用标识。中标企业向居民用户提供的产品质量承诺保证期不少于2年。

  国家发改委会同财政部组织统一招标确定下达我省的中标供货企业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东林电子有限公司、广东美的照明电气制造有限公司、盐城豪迈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横店集团得邦照明有限公司、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确保居民用户购买节能灯方便,中标企业在全省各市县设立推广服务机构共计100余家,居民凭本人身份证即可前往指定地点购买(限购10只)。具体推广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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