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千万以上储地项目需报市发改委审批

  发布议题:《关于加强土地储备投资管理的意见》

  发布人:市发改委副主任曾进泽

  市政府常务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加强土地储备投资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有基础设施建设的土地储备项目,按照《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执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000万以上的土地储备项目需按要求委托具有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市发改委审批。

  (作者:裘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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