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出台普通住房新标准 满足条件可享税收优惠

  本报讯(记者 赵文静 实习生 张琼)昨日记者获悉,市房管、地税和财政三部门联合发文称,即日起,我市将执行新的普通住房标准。

  按照新标准,今后,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以下,单套住房销售总价不高于上年度144平方米住房平均交易价格(郑东新区单独计算)的1.4倍等条件的普通住房,可享受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调整后的普通住房标准在容积率和单套住房建筑面积的规定上没有变化,最大的变化有两点:一是新标准按照区域分类,老城区和郑东新区分别计算各自区域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二是新标准将价格标准调整为房屋总价,原来归为非普通住房的部分小户型住房,可以重新回归为普通住房,这也让住房刚性需求者的税负大大减轻。

  “现行普通住房标准是2005年制定的,至今已过7年,适时调整将使之更加符合房地产市场实际。”市房管局负责人表示,调整后,本市交易环节的普通住房将大幅度增加,减轻了普通住房购买者和销售普通住房的企业的税收负担,支持了居民住房消费。同时,有利于引导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开发建设,降低购房成本,让利于民,支持居民合理购房需求,促进房价合理回归。

关键词:

网友观点

我要说两句

person
您好,请登录后进行评论。点击 登录 注册新账号

文明上网,登录评论,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新浪地产保持中立。

快捷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