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交警殉职悲剧连发 高速交通呼唤车德
新华网杭州6月26日电(记者 方列)6月21日凌晨,浙江高速交警总队金华支队民警吴连表在处理事故的现场,被一辆失控的货车撞落到落差达9.5米的互通立交桥下不幸牺牲。导致吴连表牺牲的事故就是因为在长下坡路段车辆制动失灵造成的。
“高速交警在处理事故时遭遇二次事故的事件近年来屡屡发生,多名交警因此殉职,实在令人心痛!”浙江省高速交警总队一负责人表示,“如果驾驶员能够养成良好的行车习惯,在上路前仔细检查自己的车辆,许多悲剧是可以避免的。”
高速交警殉职悲剧为何接连发生?
连续工作11个小时后,31岁的高速交警吴连表倒在了处理事故现场。一辆失控的大货车导致了连环追尾,吴连表在推开战友后自己却被撞到桥下,神志模糊的他还强忍着剧痛打电话报告:“我被撞了,快来看看还有没有其他人受伤……”
近年来,全国各地高速交警在执勤时遭遇二次事故的事件频频发生,多名高速交警因此受伤、致残甚至殉职。
浙江高速交警总队的全国优秀民警占立民就是在处置交通事故时,被二次事故中车辆撞断的护栏削断大腿致残。3月15日,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河南高速交警总队七支队事故民警齐凤利为保护事故当事人和战友,被一辆失控轿车撞成重伤后牺牲。
据2009年全国公安民警交通死亡情况统计显示,当年,全国交警在执勤中,有3人死于高速公路勘查事故现场的二次事故。
“在高速公路上,车辆时速动辄超过100公里,很容易发生意外事件,而我们高速交警的职责又必须到车流涌动的路面上执法,其中蕴含着极大的风险。”一名多年在高速公路上执勤的警官表示。
“而且我们都是在超负荷工作!”记者了解到,吴连表在牺牲时已经连续工作11个小时。在极度疲劳的状态下,交警处置突发情况的反应力也受到影响。
不良行车习惯导致悲剧频发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高速交警在事故现场处置突发情况时,往往会按照交通规则摆放相应的警示标志,然而在现实中,由于一些驾驶员不良的行车习惯,使暴露在路面上的交警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浙江高速交警部门曾对引发二次事故的因素进行调查,后方来车导致二次事故主要表现为:途经初次交通事故现场时,因躲避不及,跟初次交通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车辆、物体发生碰撞而肇事。最常见的有5大原因:司机好奇,边开车边看事故现场,引发二次事故;司机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因反应迟缓、操作不及时造成躲避不及;司机开车时使用手机、听高声音响、看车载视频、跟乘客聊天、思考等,导致精神不集中,而造成躲避不及;车辆超载、机件有故障,而造成躲避不及。
同时,高速路的隧道、弯道、上下坡等特殊路段,也特别容易引发二次事故。原因是,隧道内能见度低,易造成交通堵塞或新的交通事故;弯道中因为视距阻碍,司机面对前方突然出现的事故现场,很多时候措手不及;而在下坡路段,车子由于惯性,车速会越来越快,从而引发二次事故。
“根据我们的统计,97%的交通事故都是由于驾驶人违法驾驶造成的,在高速交通中,交通参与者文明守法的意识有待提高。”浙江省高速交警总队负责人表示,“在高速公路上,由于车速快,驾驶危险被放大,一个漫不经心的小动作,可能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难以预料的巨大风险!”
加强人、车管理,提高安全保障
浙江高速交警总队江山警官认为,当前我国的驾驶员培训和考试过程中,对高速公路驾驶几乎没有涉及,很多新上路的驾驶员对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的安全要领一无所知,所以出现了随意飙车、停车、向车外抛撒垃圾、遇到突发情况举措失当等许多危险因素。“在遇到前方有路面事故的情况,不少人不知道该如何正确处置,这在很大程度上给执勤交警带来了危险!”
此外,一些货运车辆长期超负荷运行,制动系统失灵,在遇到前方有情况时无法正常制动。导致吴连表牺牲的事故就是因为在长下坡路段车辆制动失灵造成的。高速交警总队金华支队支队长朱嘉认为,当前高速公路货车超载现象普遍,很多车子带病运营,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记者了解到,高速公路货车车况普遍较差,与货车车主和司机忙于拉货赚钱,忽视车辆保养与检查有很大关系。正是由于长期超载导致车辆超负荷运行,机件故障增多,才会导致零部件在车辆高速行驶时出现问题,成为威胁其他车辆、人员安全的隐患。
而浙江金华的货运司机周兴表示,我国高速公路通行费用普遍很贵,加上油价猛涨,货运成本过高,逼得车主和司机不得不用超极限的方式运营,以此来减轻过高运输成本所带来的压力,“不超载,我们根本赚不到钱,赔本的生意谁来做?”
据公安部交管局车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提升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素质,公安部已经颁布了《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指导意见》,要求从源头抓起,加强驾驶员培训和管理。同时,各地交管部门正在积极采取监管措施,对货车营运单位进行监督,要求加强对车辆的养护,杜绝病车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