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交警殉职悲剧连发 高速交通呼唤车德
提要:6月21日凌晨,浙江高速交警总队金华支队民警吴连表在处理事故的现场,被一辆失控的货车撞落到落差达9.5米的互通立交桥下不幸牺牲。据2009年全国公安民警交通死亡情况统计显示,当年,全国交警在执勤中,有3人死于高速公路勘查事故现场的二次事故。
不良行车习惯导致悲剧频发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高速交警在事故现场处置突发情况时,往往会按照交通规则摆放相应的警示标志,然而在现实中,由于一些驾驶员不良的行车习惯,使暴露在路面上的交警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浙江高速交警部门曾对引发二次事故的因素进行调查,后方来车导致二次事故主要表现为:途经初次交通事故现场时,因躲避不及,跟初次交通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车辆、物体发生碰撞而肇事。最常见的有5大原因:司机好奇,边开车边看事故现场,引发二次事故;司机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因反应迟缓、操作不及时造成躲避不及;司机开车时使用手机、听高声音响、看车载视频、跟乘客聊天、思考等,导致精神不集中,而造成躲避不及;车辆超载、机件有故障,而造成躲避不及。
同时,高速路的隧道、弯道、上下坡等特殊路段,也特别容易引发二次事故。原因是,隧道内能见度低,易造成交通堵塞或新的交通事故;弯道中因为视距阻碍,司机面对前方突然出现的事故现场,很多时候措手不及;而在下坡路段,车子由于惯性,车速会越来越快,从而引发二次事故。
“根据我们的统计,97%的交通事故都是由于驾驶人违法驾驶造成的,在高速交通中,交通参与者文明守法的意识有待提高。”浙江省高速交警总队负责人表示,“在高速公路上,由于车速快,驾驶危险被放大,一个漫不经心的小动作,可能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难以预料的巨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