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将用5年时间完成 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革
来源:山西商报网
随着冬季采暖期的临近,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供热计量改革,即供热分户控制、分户计量再次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今年,太原市将实现居民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742万平方米,太原市将用5年时间完成既有建筑的供热计量改革任务。
供热计量收费面积
达到742万平方
据悉,今年太原市要实现居民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742万平方米,其中,市热力公司完成居民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300万平方米,累计完成居民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442万平方米;第二热力公司完成居民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200万平方米;山西双良公司完成居民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100万平方米。目前,各供热企业正在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及大型公建供热计量装置安装工作。
太原市作为全国首批开展供热体制改革的试点城市,2006年起,开始推进供热计量试点。对新建建筑和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进行试行后,节能效果显著。根据试点情况,去年,太原市供热实施分户计量的建筑有近1000万平方米,涉及居民3万多户。其中,有210万平方米的既有建筑经过节能改造后加装了供热计量器具;其余的建筑均为新建建筑,只需加装供热计量器具,就实现了分户计热。
2009年以来,太原市组织编制了 《太原市既有建筑供热分户控制、分户计量暂行办法》,出台了《太原市集中供热分户控制、分户计量改造规划》,开始了有计划、分步骤的供热计量改革。同时根据太原市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供热计量试点工作:对既有节能建筑22万平方米,实行计量收费试点。其中,试点项目——— 太原市传染病医院高层住宅楼,采暖能耗降低62%,住户平均节能率达25.2%;对既有非节能建筑,改造任务210万平方米,2009年完成了81.47万平方米,全部实行分户控制、计量收费,试点项目———丰硕苑小区,节费率达80%,退费352元/户;对新增扩网建筑约402.03万平方米,全部实施计量收费。
既有建筑供热计量
视情况而定
目前,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正在加强今年的供热计量器具的安装改造。由于供热计量改革的历史沿革性,太原市对已竣工并经过验收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及节能改造项目,符合供热企业计量收费条件的,供热企业可直接以户用热量表计量数据进行收费;计量方式非供热企业选定的,供热企业可对楼栋或小区总表按热计量收费,再由小区用户内部根据计量情况分配热费。
对正在进行供热计量改造和节能改造的项目,供热主管部门和供热企业要参加竣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改造项目,供热企业应直接以户用热量表计量数据进行收费;验收不合格的,供热企业直接对经过首检的楼栋或小区总表计量收费,再由小区用户内部根据计量情况分配热费。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改造项目,整改验收合格后,由供热企业对户用热量表进行收费。对于尚未实施的供热计量改造和节能改造的项目,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由供热企业负责选型和对小区换热站等进行供热计量改造,参与竣工验收。
对2010年12月31日前竣工的新建建筑,已安装供热计量装置,符合供热计量技术规程要求,但非供热企业选型范围的,由供热企业对小区总表按热计量收费,小区用户内部根据计量情况分配热费。2011年1月1日以后的新建建筑用户,一律按《民用建筑供热计量收费管理办法》和《太原市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即取消按面积收费,完成供热计量改造或达到一定条件的一律要实行或试行按热计量收费。同时,在供热计量改革中,对新建建筑工程建设与供热计量设施安装同步,既有居住建筑分户供热计量改造与节能改造同步,供热计量装置安装与供热计量收费同步。
收费仍实行“两部制”
据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实现供热分户计量后,仍按照基本热价与计量热价共同组成的“两部制”方式收费。每户居民缴纳的费用分为两部分,两部分各占按面积收费热价的50%。除缴纳基本费用外,再根据热用户所处楼内不同位置调整热量系数,最后根据实际用的热量计算出节约的费用,采暖期结束后予以返还。
在今年采暖期前,所有新竣工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将一律取消以面积计价的收费方式,全部实行分户控制、分户计量收费。到今年采暖期前,太原市将完成既有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革,并实行按实际用热量计价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