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问责强拆伤亡案 处分57人包括一副省级

记者从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四部门获悉,四部门会同有关省、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对今年上半年发生的11起强制拆迁致人伤亡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问责57人,其中副省级1人,市厅级4人,县处级20人,乡科级及以下32人。

  【记者从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四部门获悉,四部门会同有关省、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对今年上半年发生的11起强制拆迁致人伤亡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问责57人,其中副省级1人,市厅级4人,县处级20人,乡科级及以下32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1人。】

  据介绍,此次查处的11起强拆致人伤亡案件均发生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后,其中,属于违法违规强拆致人伤亡的6起,属于依法依规组织拆迁但由于现场处置不当等原因发生人员伤亡的5起。

  四部门相关负责人指出,征地拆迁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征地拆迁工作,要求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到依法、文明、和谐拆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科学发展,维护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要强化领导责任,保证中央关于征地拆迁各项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要切实转变作风,深入细致做好征地拆迁中的群众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强制拆迁案件。新华社电 

  ■ 新华时评

  不能牺牲群众权益

  片面追求征迁速度

  从此次通报的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违法强拆致人死亡、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违法强拆引发伤人等案件中,表面上看是有关部门不严格履行程序、拆迁过程中现场处置不当、部分被拆迁人行为过激等原因,实质上则暴露出部分地方政府简单粗暴的工作方式引发的对群众合法权益的漠视、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亵渎。

  当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道路交通建设、城市经济发展、旧城改造等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大量征地、拆迁工作。这需要我们正确处理好发展速度与群众承受能力之间的关系,不能以牺牲被拆迁者合法权益为代价,片面追求征地拆迁速度。

  一些地方政府和相关单位以威胁恐吓、断水断电、暴力执行、行政强制等手段,在被搬迁人未同意搬迁或未经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强行拆毁群众房屋。这不仅侵犯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严重激化了社会矛盾,甚至导致极端事件的发生。

  归根到底,发展是为了人民,以“发展”的名义行违法强拆之实,不但与经济发展的本义相悖,而且严重损害政府形象,必须严格予以查处。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就是为了给地方拆迁行为戴上一个“紧箍咒”,使违法强拆成为一条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触碰的雷区。 

  案例

  1

  长春

  雇佣数百人暴力强拆

  一人因被埋窒息死亡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违法强拆致人死亡一案中,长春市科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与长久家苑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182户居民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于今年3月26日与其委托的东霖拆除公司组织雇佣数百人、18台钩机进入拆除现场,采取暴力手段对多栋楼房进行强行拆除,致使未及时撤离的被拆迁人刘淑香(女,48岁)被埋窒息死亡。

  处理结果

  长春市长公开道歉

  监察部责令长春市政府向吉林省政府并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责令长春市市长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吉林省纪委、监察厅决定,给予长春市副市长王学战等12人不同程度处分。科信公司总经理杨喆等11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长春市副市长王学战

  行政记过

  长春市朝阳区委副书记、区长谢华维

  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

  朝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望庆

  党内严重警告,免去其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职务

  朝阳公安分局局长孙钊

  行政记大过

  朝阳公安分局纪检组长杨青林

  党内严重警告,免去其纪检组长职务

  朝阳公安分局长久路派出所党支部副书记、所长王立成

  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调离公安机关

  朝阳区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区拆迁办副主任范铁军

  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

  朝阳区区长公开电话办公室科长潘飞

  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徐源江,朝阳区委常委、区长助理、区拆迁办主任毕洪鹰等4人

  党纪政纪处分 

  案例

  2

  盘锦

  承租人持刀阻止强拆

  砍伤协警和强拆人员

  在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违法强拆引发伤人一案中,区拆迁办在只与圣潮足道馆所在4层小楼的房屋产权所有人魏军签订补偿装修款协议,未按照有关规定与承租人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于今年5月2日凌晨,未经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执行,报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组织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和民警对圣潮足道馆实施强拆。承租人持刀阻止强拆人员进入,砍伤1名协警和1名强拆人员。

  处理结果

  区长行政记大过

  辽宁省纪委、监察厅决定:给予兴隆台区区长刘世杰等8人不同程度处分。魏军等6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兴隆台区区长刘世杰

  行政记大过

  兴隆台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炜

  免去职务

  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李岩

  行政记过处分,并撤销原拟任其为副区长决定

  区城建环保局党委书记、局长、拆迁办主任于申

  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

  创新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创新派出所所长杜怀俊

  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

  兴隆农场党委书记、场长魏军

  开除党籍公职,罢免其人大代表职务,移送司法机关

  振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崔兰芳

  行政记过

  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教导员周中达

  行政记过

  魏军等6名涉案犯罪嫌疑人

  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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