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沈阳/兰州/杭州后 郑州取消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_新浪地产网

继沈阳/兰州/杭州后 郑州取消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

提要:7月31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网发文,经市政府研究,住房保障部门不再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进行指导,开发企业按照自主定价进行销售、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备案)手续。

  7月31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网发文,经市政府研究,住房保障部门不再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进行指导,开发企业按照自主定价进行销售、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备案)手续。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对此发表评论,他认为:

  1)此次郑州明确不再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进行指导,开发企业按照自主定价进行销售、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备案)手续。这说明郑州放开了房价的定价空间,对于房价涨跌幅不再设定政府指导价,具有非常好的市场效应,也体现了郑州在房价领域落实了“市场归市场、保障归保障”的导向。

  2)本轮楼市政策放松,体现为对过热时期过严政策的调整。简单来理解就是对过去的各种“限”进行松绑和取消。此前包括限购、限贷、限售等都陆续退出市场,此次郑州取消限价,意味着政策放松具有彻底性,带来了非常好的市场预期。

  3)此次政策放松,表面看和市场形势有关系,但实际上或意味着为后续住房新模式铺路。类似价格放松后,房价随市场供求关系波动,更加具有合理性。同时对于其他一些刚需购房者,后续包括保障房的供给力度会加大,进一步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尤其是此前郑州刚发布过配售型保障房的配售情况,对于后续更合理有序解决住房问题具有积极的作用。

  4)郑州此次政策也说明,其实还是有很多地方在房价方面有一些管控。从后续房地产新变革的角度看,类似价格确实可以放开,也有助于促进供求两端自由选择,促进市场交易的高效率。客观上一些好房源价格也可以保持坚挺或稳定,对于预期引导具有积极的作用。

  今年以来,郑州楼市接连出台、落地了多项利好政策。在需求端,针对首次购房的人才推出新的补贴政策,支持住房“以旧换新”,推进“商转公”,降低首付比例和房贷利率,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等“一揽子”政策相继出台。在供给端,合理控制和优化宅地供应,推进保交房,支持地方国企收购存量新房等政策陆续出台。

  公积金方面,6月13日,郑州发布公积金新政,在市区内购房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原来的100万元调整至120万元,且高层次人才的最高贷款额度最高调整至180万元。

  此外,郑州执行“5.17”楼市新政,首付比例降到15%;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由现行的2.6%下调至2.35%,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3.1%下调至2.85%;主流商业贷款首套房贷最低利率平均为3.35%,二套房贷最低利率平均为3.45%。

  此前,郑州已取消限购、限售。2023年9月12日,郑州市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通知》提到,取消二环内住房限购政策等购房消费限制性规定,取消住房销售限制年限规定,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

  无独有偶,针对销售限价、土地限价的放开和取消,之前杭州部分地区、兰州、沈阳等地也都在此前一段时间出台的相关政策。

#杭州:四区房价不再设限#

  2023年11月,杭州在出让土地的公告中通知:上城、拱墅、滨江、西湖、萧山、余杭六区依然限房价,富阳、临安、临平、钱塘四区房价不再设限。但是没有正式宣布过,说杭州要取消限价了。

#沈阳:全国第一个正式发文取消限价的城市#

  5月29日,沈阳楼市发布新政,宣布“不再实施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这意味着,开发商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自由调整房价!

  值得一提的是,沈阳是全国第一个正式发文取消限价的城市,这一政策的出台,无疑将对沈阳乃至全国房地产市场产生深远的影响!

#兰州:取消限购、限售、价格备案等限制措施#

  6月22日,兰州市住建局网站发布《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第一条就提到了:取消限购、限售、价格备案等限制措施。


  除了房价解限,在2023年9月底,自然资源部给各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下发文件,内容包括建议取消土地拍卖中的地价限制、建议取消远郊区容积率1.0限制等之后。部分主要城市的土拍限价也有着不同程度的松绑。

#广州:首座取消地价上限的一线城市#

  2023年11月21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显示,广州市黄埔区挂牌今年第四批次土地出让的首宗宅地,该地块起拍总价为39.47亿元,土地面积共37711平方米,预计将于12月22日限时竞价,该挂牌出让公告还明确提出,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这意味着一线城市的土拍限价正在动摇。一般而言,地价成本是影响房价的一大因素,房价较高的城市普遍会控制地价成本,但今年,随着房地产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近期,除一线城市外的多个省会城市的用地已恢复“价高者得”。

#上海:4幅地块取消宅地溢价率10%上限要求#

  6月7日,上海土地市场发布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沪告字[2024]第060号)。这是今年第三批次商品住房用地出让公告,涉及杨浦区、宝山区、奉贤区3个地区共计4幅地块,出让总面积约15.29公顷,起始总价84.21亿元。这是新“沪九条”出台后的首批土地出让,从出让公告来看,本次土拍规则出现了如下明显变化。1、取消商品住房用地溢价率10%的上限要求,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2、地块文件中关于“房地联动价”部分消失。3、取消“高品质建设”竞报,改为直接约定。

  据不完全统计,此前实施集中供地的22城中,截至目前,已有成都、合肥、济南、重庆、厦门、长沙、南京、福州、武汉、苏州、青岛、无锡、天津、长春、杭州、沈阳等城市响应,土地拍卖重启“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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