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阳新县:支持县内国有企业收购二手商品住房
中房网
6月22日,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发布《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文件提出,推进住房“以旧换新”。对个人出售持有不动产权证的二手商品住房(县城区,下同)并在1年内在县城区购买新建商品首次网签住房的,对其按原出售住房实际交易额的1%给予补贴。对农村户籍居民进城购买网签备案的二手商品住房的,按所缴契税的50%给予补贴。
同时,支持县内国有企业收购二手商品住房,按所缴契税100%予以补贴。收购二手商品住房可对外出售或用作租赁住房、征收安置房、人才房、保障性住房等;支持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购房人三方联动,实现旧房“先卖”、新房“优买”。积极争取省、市级财政资金对开展住房“以旧换新”的国有企业给予以奖代补。
根据房地产价格变化情况,动态调整二手商品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促进二手商品住房交易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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