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拟鼓励国企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安置房
据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6月17日,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进一步促进贵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涉及契税返消费券补贴、鼓励商品住房“以旧换新”、调整优化住房信贷政策等13条、22项内容。
其中,措施提出推进存量商品房去化,鼓励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按照“以需定购”原则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大力推行“房票”安置,加快推进未建成交付安置房清零;支持非住宅存量用房,以栋或相对独立部分为单位,向属地政府申请改造为酒店式写字楼、酒店式公寓等新兴业态;鼓励利用存量商业、办公用房发展科研、养老、文化等产业,可享受在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过渡期满依法按新用途办理用地手续;支持企业购买存量公寓作为保障性住房。
推进保交楼、保交房项目风险化解,通过公益性公建配套设施不计容、取消保障性住房配建等措施实现保交楼保交房。属地政府加强保交楼、保交房项目资金监管,对项目资金进行全额监管、封闭运行,确保完成项目建设,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此外,措施提出调整优化住房信贷政策。取消首套住房和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首套、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分别调整为不低于15%、25%。
加强公积金贷款支持。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支持缴存人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房、二手房首付款;支持住房公积金“既提又贷”。
同时,取消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间隔限制;支持灵活就业人员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灵活就业人员在补缴6个月公积金后即可申请贷款;支持已办理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且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的借款人,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对于贷款额度,文件显示,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单缴存人家庭50万元、双缴存人家庭70万元,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单缴存人家庭50万元、双缴存人家庭60万元。多子女家庭在上述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再上浮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