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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优化调整居住证积分落户政策:购房且实际居住分值提至80分

中房网

  6月11日,据“杭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消息,杭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会同市住保房管局研究制定了调整“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部分指标的办法,自公告之日次月起,将“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中“在杭州市市区自购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指标标准分值由现行的30分提高到80分。

  此次调整的指标赋分要求包括:

  (一)“自购产权住房”不含非住宅类产权房,自购多套房不累加计分。

  (二)“实际居住”指居住登记地址须与被赋分住宅地址一致。

  (三)持有产权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尚未办理产权证的,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商品房交接书。

  (四)同一套住宅共有产权的,共有产权人须均为非杭州户籍,如为共同共有产权的,商定一人赋分;如为按份额共有产权的,仅赋分于份额最高者。与杭州户籍人员共同购房的,不赋分。

  (五)购入二手房赋分,要求该房产原户口全部迁出且一年内该房产未参加过赋分。

  此外,市民申请杭州市居住证积分,或将积分应用于落户、入学等事项,所涉及的其它政策、规定均保持不变,继续按照《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杭州市居住证落户实施细则》《杭州市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等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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