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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地产要闻丨房地产税立法暂缓 政策密集出台 中国房地产市场改善可期

提要:关于长春市开展存量房“带押过户”贷款业务的通知;天津9月19日起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厦门取消四区商品住房限购限售;房地产税立法暂缓,5年内难开征;广西南宁:2023年8月30日至年底买预售商品住房可提取公积金付首付;苏州“认房不认贷”落地两周:有楼盘“一天一个小目标”;政策密集出台 中国房地产市场改善可期

  #政策#

  关于长春市开展存量房“带押过户”贷款业务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已抵押存量房交易程序、降低交易成本,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作用,按照《关于开展存量房“带押过户”业务的通知》(长房联字[2023]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际,现就开展存量房“带押过户”业务相关事宜通知。

  天津9月19日起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

  据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消息,日前,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进一步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厦门取消四区商品住房限购限售

  据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消息,9月18日,厦门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称《通知》),针对加强精准调控、落实金融支持措施、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和优化预售资金监管等方面作出优化调整。据悉,该《通知》自2023年9月18日起实施。

  房地产税立法暂缓,5年内难开征

  近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对外公开,在财税领域,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等明确在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提请审议。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立法和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并未在此次立法规划中提及。这意味着房地产税立法暂缓。

  广西南宁:2023年8月30日至年底买预售商品住房可提取公积金付首付

  9月18日,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关于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通知明确,在2023年8月30日至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余额,作为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的购房首付款,并可委托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款转入售房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苏州“认房不认贷”落地两周:有楼盘“一天一个小目标”!

  “上周末卖了11套,9月11日卖了3套,9月12日卖了5套。”苏州工业园区一项目销售经理表示,现在9月9日购房节的优惠活动已全部取消,刚刚过去的两周,来看房的客户明显增多,成交量增长明显。

  #市场#

  政策密集出台 中国房地产市场改善可期

  9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1—8月全国房地产市场基本情况。数据显示,前8个月,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7.1%,商品房销售额下降3.2%;8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城市分别有17个和3个,均比上月减少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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