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进一步优化土地出让政策
9月4日,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土地市场服务管理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
?据悉,该通知共计9条,主要从优化土地供应管理、减轻企业资金压力、缩短项目开发周期等三个方面,对南京土地市场管理进行了具体优化。
其中,《通知》明确实行差异化供地。根据南京不同区域房地产市场供求情况,在南京外围区域适当优化规划指标,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打造差异化产品,更好满足居民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根据不同区域商品住房去化情况,合理安排土地供应计划,防止同类产品集中上市引发同质竞争。简化产业用地出让审批流程。
《通知》提出降低企业资金压力。提出完善银行保函政策,明确抵押操作路径,加快退还保证金节奏,合理确定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地块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50%土地成交价款,剩余土地成交价款的缴纳时间,可在土地出让时,根据土地运作主体的申请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2个月,具体付款时间以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此外, 《通知》明确缩短开发上市周期。提高土地开发速度。继续执行关于调整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审批流程的相关规定,受让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可将土地出让合同作为土地证明文件和用地批准文件依据,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加快项目上市节奏。为加强土地市场调控,2021年经市政府批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继出台了两个通知,规定“当网上交易达到最高限价须通过摇号确定竞得人的地块,对商品住宅预售条件提高至完成工程建设总投资50% ”和“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6个月内,住宅部分不得申领预售许可证”。
?该 《通知》适用全市范围,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