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材料制造大省——山东省将沥青防水材料调出“两高”项目范围
防水材料制造大省——山东优化调整“两高”(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将沥青防水材料和醋酸调出“两高”项目范围,大大利好山东建筑防水产业。与此同时,山东此举有望为其他省市提供参考,不再将沥青防水材料动态调整入“两高”范围,将大大利好整个建筑防水行业。
1月31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34号),就“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做出补充通知,其中之一就是优化调整“两高”项目范围,将沥青防水材料和醋酸,调出“两高”项目范围。最新版即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3年版)中,不再有沥青防水材料类别。
在相关政策解读中,山东省发改委表示,将沥青防水材料和醋酸调出“两高”项目管理范围,主要考虑是:两个行业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5部门确定的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范围,“两高”核查结果显示,总体能耗较低,调出“两高”项目范围不会对能耗总量和强度产生明显影响。
2021年6月19日,山东省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1〕487号),正式印发《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在纳入两高”项目管理目录的16大产业中,沥青防水材料在列。
(旧版《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
对照《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3年版)》(如下)可发现,沥青防水材料已不在“两高”项目管理目录之列。
相关政策显示,生态环境部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特别是要严格落实能耗双控、产能置换、污染物区域消减、煤炭减量替代这几项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整改。
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管理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57号)显示,山东对“两高”项目实行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坚决实行减量替代、完善落实要素储备机制、严格控制项目审批、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组织项目核查清理、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严格管理措施。
由此可见,山东将沥青防水材料调出“两高”项目范围,将大大利好山东建筑防水产业。与此同时,其他省市有望参照山东做法,不再将沥青防水材料动态调整入“两高”范围,将大大利好整个建筑防水行业。